灰政发〔2020〕8号
关于鼓励镇域工贸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积极开展就业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镇域企业: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桃江县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桃扶领发〔2020〕1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鼓励镇域范围内的企业积极开展就业扶贫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各级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突出抓好就业扶贫,把就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巩固成果和提升脱贫质量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坚持以“就业一人,脱贫一户”为工作目标,确保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实现稳定就业。
二、工作举措
(一)奖补标准。对在镇域范围内办理了营业执照的、依法生产经营的工贸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2020年吸纳了我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按实际发放的贫困劳动力工资的10%对企业实施吸纳贫困就业奖补。
(二)奖补条件。工业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含3个月)以上、商贸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2个月(含2个月)以上的、家庭农场及专业合作社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30天(含30天)以上的。
(三)奖补程序。2020年8月30日前各经营主体将开展就业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申报资料(见附件1)交农业农村和扶贫办公室,会同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进行审核及实地查证后,将奖补情况予以公示5天后,由财政财务办公室在9月30日前发放到位。第二次申报时间为12月份,在次年元月份按程序审核公示后发放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各经营主体要提高重视,加大宣传力度,结合走访工作,对所在辖区内经营主体、贫困户进行全覆盖宣传,确保奖补政策落地落实。
(二)强化保障措施。各部门要形成联动机制,强化业务沟通衔接,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对资料的审核要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保障人力、财力到位。
(三)严格奖惩机制。对在资料审核过程中瞒报错报以及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人员和单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申报资料
2.《灰山港镇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请表》;
3.《灰山港镇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花名册》;
灰山港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6日
灰山港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印发 |
附件1:
申 报 资 料
1.《灰山港镇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请表》(附件2);
2.《灰山港镇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花名册》(附件3);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或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吸纳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的身份证及与其签署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支付劳动报酬凭证(须有企业盖章和务工人员签字)。
附件2:
灰山港镇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请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企 业 (经营 实体) 填 写 |
企业(经营主体)名称 |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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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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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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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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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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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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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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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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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纳就业奖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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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贫困劳动力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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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标准 |
10% |
申请奖补金额 |
元(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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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资料 |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收款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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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办 审核意见 |
审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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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办 审核意见 |
审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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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和扶贫办审核意见 |
经审核,该公司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人数为 人。 审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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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财务办 审核意见 |
经审核,同意给予补贴,补贴金额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 元)。 审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
本表格一式五份,贫困户、企业、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农业农村和扶贫办、财政财务办各一份存档。
附件3:
灰山港镇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花名册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现居住地 |
在企业工作起止时间(具体到天数) |
联系电话 |
发放工资金额(元) |
本人签名 |
1 |
李XX |
男 |
4309xxxxxxxxxxxx |
桃江县灰山港镇XX村 |
X月—X月(XX天) |
xxx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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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主体)名称(盖章):
填报人(签名): 企业负责人(签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注:若贫困劳动力至填表日仍在经营主体工作的,则工作起止时间一栏填写XXXX年X月X日至今,表格中工作时间要写明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