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政发〔2020〕3号
灰山港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灰山港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
《灰山港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灰山港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2日
灰山港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 作 方 案
2019年12月以来,武汉市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截至2020年1月20日,日本、泰国、韩国及北京、广东、河南等国家和地区相继发生疫情,且传染源、传播途径尚未查明,出现了人传人、社区传播等情况,疫情蔓延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维护全镇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领导机构。成立灰山港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任顾问,镇长任组长,人大副主席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二)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由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疫情防控与调查处置组、摸底调查组、医疗救治组、宣教与舆情信息组、维稳组、后勤保障组等6个工作组。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 党建办: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舆情监测和引导,做好疫情信息正面宣传等工作;必要时组织开展新闻媒体采访、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
2.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派出所、交警队:负责依法处置与防止有关的突发群体性事件,查处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搞好交通疏导,必要时对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不予配合的,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3. 中心校:负责监督各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落实防控措施,配合做好学校或可能波及学校的疫情的应急处置。
4. 社会事务办:负责因参与防治工作的致病、致残、死亡人员的统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对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范围内的工作人员给予工伤待遇政策;联合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对防治人员给予补贴补助,对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5. 财政财务管理办: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经费,做好资金调配、拨付以及监管工作,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6. 交管所:负责组织协调疫情处置人员、防治药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输工作;监测、临时隔离来自武汉的发热旅客,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移送;强化公共交通工具消毒和通风措施。
7. 经济发展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加强对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场所的消毒,加强对重点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及时报告并督促其就医;一旦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隔离、消毒等工作。
8.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加强市场监测与管理,对集贸市场进行“日清理、日消毒、日巡查”,消除传染源;协助做好疫情期间的疫情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和禁止野生动物销售;必要时,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样品采集及送检。
9.镇中心卫生院:负责疫情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加强市场环境监测;指导和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接报武汉返乡可疑不明原因病例,及时组织专家现场评估并提出指导意见;做好卫生应急物资采购和储备。落实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院感防控等疫情防控措施,安排专业人员做好春节期间应急值班工作,做好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和信息上报工作。同时,做好人员、药品、检测试剂、病房、个人防护用品等病例救治准备工作。
10. 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负责加强全镇应急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
11.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12. 市监所:负责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必要时采取休市、关闭等措施;规范市场生产经营行为,严禁市场销售来源不明的动物;负责相关应急处置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质量监督和检验检测工作。
13. 各村(社区):负责履行传染病防治“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武汉返乡人员及有疫情地区的摸底调查;出现疫情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摸排和追踪。
14.桃江四中:落实防控措施,配合做好学校疫情的应急处置。
15. 其他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切实做好职责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小组工作职责
1. 疫情防控与调查处置组
组长:刘新华
成员:傅又文、刘武兵、刘保根
职责:负责疫情监测、分析、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组织建立防控技术专家组,牵头制订并完善相关工作和技术方案;指导和监督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2. 摸底调查组
组长:李政辉
成员: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职责: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武汉及有疫情地区返乡人员的摸底调查;出现疫情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摸排和追踪。
3. 医疗救治组
组长:张放勋
成员:丁春强、刘中香、丁壮华
职责:负责病例的转诊、救治工作,及时收治疑似病例与确诊病例,及时转诊危重症病例;指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救治医院,组建医疗救治专家组;加强院感控制,防范院内感染。
4. 宣教与舆情信息组
组长:丁友平
成员:廖 杰、王重阳
职责:负责掌控舆情,及时收集、综合工作进展情况,按时上报信息,归口接待媒体和发布信息;开展可防可控可治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健康宣传,为公众释疑解惑;大力开展健康促进,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5. 维稳组
组长:王良军
成员:陈林春、刘少林、熊跃庆、莫劲松、王卫锋、刘红华、欧迎峰
职责:负责做好社会稳定工作,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制造恐慌等行为,及时处置影响社会稳定和疫情防控、处置的各类问题;加强大型聚集性活动管控,加大大型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的监管,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贩卖行为;强化交通工具消毒和通风措施,指引武汉及有疫情地区返乡的发热旅客到医疗机构就诊,必要时开展交通管制;对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不予配合的,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6. 后勤保障组
组长:聂 祺
成员:文 杰、贺 英
职责:负责及时足额提供必要的防控经费和已确诊病例的医疗保障经费。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威胁,对社会经济发展可能造成的严重影响,要从保护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既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又要科学有序,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
(二)强化防控措施。一是要加强摸底调查。各村(社区)要迅速行动,1月23日前摸清辖区武汉来灰人员的底数,发现武汉及有疫情地区来桃的发热病人,要立即报告并送当地乡镇卫生院医学观察。 二是要加强疫情监测。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强化预检分诊,实行发热门诊病例日报告制度。三是要加强业务培训。1月23日前,卫生健康部门要完成全镇医疗机构全员业务培训,实现医疗机构医、药、护、技等人员及乡村医生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切实提高医护人员的防控意识和诊疗能力。四是积极做好救治准备。桃江县人民医院为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各医疗卫生单位发现不明肺炎病例要及时甄别,如发现疑似病例由县人民医院专车接送治疗。同时要加强院内感染控制,防止交叉感染,守住“重症患者零死亡、医护人员零感染、聚集性疫情零发生”的底线。五是要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宣传可防可控可治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为公众释疑解惑;大力开展健康促进,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切实提高公众抗御疾病能力。
(三)强化联防联控。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履行部门职责,相互协调配合,加强部门间信息通报,形成合力,有力阻击疫情在我镇发生和扩散蔓延。
(四)严明工作纪律。任何医疗卫生单位不得瞒报、缓报、谎报疫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诊断、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原观察病例)或确诊病例(必须是经专家组集体讨论,按照国家有关方案即程序确定),不得擅自发布疫情信息(必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要求,由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布),不得擅自发布疫情防控信息(统一归口党建办)。因瞒报、缓报、谎报疫情或不履职、措施不得力、导致疫情扩散蔓延,因擅自诊断与报告、发布疫情信息与疫情防控信息、导致负面舆情的,将严肃问责。
附件:武汉回乡人员摸底排查表
灰山港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印发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联系电话 |
武汉居住地址 |
离开武汉时间 |
现住址 |
是否有可疑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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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乏力¨;干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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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山港镇 村武汉回乡人员摸底排查表
填报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