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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6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14 19:21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桃建函〔2023〕83号  (B)类

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60号提案的答复

刘益先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提案《关于桃江县城区微小工程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县城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微小工程建设应该是指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资额较小的工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调研座谈会,会议指导成立了桃江县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规定城建方面政府投资类项目统一由城建委统筹,年初计划,工程实施均由城建委初步研究,再上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资额较小的工程,乡镇可以提出初步计划报县城建委办公室(县住建局)并明确资金来源后,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确定责任主体,再组织实施。

  衷心感谢您对县城建设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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