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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14 19:05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桃农函〔2023〕8号(A)类

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答复

赵建坤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提案《关于“因村施策”加快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党建引领,优化建强村支两委班子的建议

  2016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相关文件,明确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思路及任务目标。2016年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桃发〔2016〕9号);2018年县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九个一”工作任务清单》(桃组〔2018〕46号);2019年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联合印发《桃江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试行)》(桃组联〔2019〕8号);2021年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桃江县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实施方案》(桃组联〔2021〕7号)。今年初,县委县政府出台《桃江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桃办发〔2023〕1号),明确未来三年集体经济发展任务目标。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纳入县对乡镇、乡镇对村(社区)年度绩效考核,并明确考核分值。加强村支两委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发展意识和担当精神。加强政策宣讲,多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全力支持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促进本地经济发展。

  二、关于建立健全县乡两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指导专家库的建议

  制定强化组织人才保障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细则。建立了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库,推进“能人治村”,注重村支两委班子发展经济能力培训,强化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发展意识和担当精神。发挥农业科技人员、致富能手、种养大户、大学生村官、集体经济指导员等人才的作用。

  三、关于创新“因村施策”,发展集体经济的建议

  根据中央、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2018年5月我县全面启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234个涉改单位通过实地测量、财务清理核查、数据比对、实物盘点等摸清了集体家底。2019年12月,212个行政村、22个涉农社区共234个涉改单位(原为215个行政村、19个涉农社区)已组建集体经济合作社,并在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管理系统中为其登记、赋码、发证,为发展集体经济打下了基础。推广“资源经济”“物业租赁”“股份合作”“服务经济”“电子商务”“文旅经济”“产业发展”等7种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乡镇、村根据各自特色,因地制宜,制定了”一村一策”。采取拓展改革成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发展壮大乡村产业、积极争取项目扶持、盘活利用土地资源、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信贷支持条件、培育新型经营业态、加强特色品牌建设、培养引进经济能人等十条措施,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制定强化组织人才保障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细则。建立了奖励激励机制,每年县财政拿出50万元,用于对30个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村的奖励。

  四、建立乡村振兴优质企业库,搭建“村企合作”平台的建议

  多部门联动支撑与配合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县直相关部门从项目、资金、用地、人才等方面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相关项目建设,有涉农项目资金的单位每年拿出农村土地整治、农业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村级道路等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化服务、农村养老等社会民生类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具备专业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抢抓益阳市现代农业“131千亿级产业”工程实施和“一县一特”建设契机,充分利用竹林资源优势和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支持村级规划建设好笋竹两用林基地。如马迹塘镇鸬鹚湾村采用“村党支部+村民土地入股”的经营模式创办了村集体独自运营的实体经济——鸬鹚湾村竹笋加工厂,同时与竹缘林科、益阳仑等多家本土竹笋加工合作社签订收购协议,解决销售难题,打通产业链。

  衷心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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