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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14 18:45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桃牧渔函〔2023〕3号 (A)类

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

胡凡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提案《关于规范生猪规模化养殖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畜牧水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种猪站的扶持力度,提供品种优良精液,加大对科学技术推广的投入,提高养殖户养殖技术,降低成本,提高养殖效益”的建议

  全县现有种公猪站1个即桃江县恒远种公猪场,为目前管理较好、资质较全的唯一种猪场,另有良种猪精液服务网点(精液配送站)9个。近年来,我县充分发挥我县种公猪站的优势,积极向上争取全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大力支持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2020-2022年全县推广生猪良种精液13.27万份,完成3.225万头能繁母猪配种补贴。通过项目实施,使养殖户获得质量稳定的良种精液并降低采购成本。

  为强化养殖业科技推广应用,我县引导养殖户科学选用良种、良法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大生猪人工授精技术的推广力度,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重点推广杜、长、大等良种生猪品种,进一步提高我县生猪良种覆盖率。同时推广瘦肉型三元杂交猪等养殖业主导品种及非洲猪瘟防控技术、生态健康养殖等主推技术,创建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集中开展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展示。以科技专家团技术为依托,加强技术培训和服务,提高养殖户选择应用良种、先进适用技术的意识和能力。结合农技推广项目组织部分规模养殖场主赴长沙、岳阳等地参加省级举办的养殖技术培训班,增强养猪场户的养殖积极性和提高防控疫病技术水平以及养殖管理能力。

  下步将继续以县科技专家团畜牧水产服务小组为依托,采取专题培训、入户指导、线上咨询服务等方式,加大对养殖户养殖技术的培训,提高科技养殖的能力。

  二、关于“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放款融资渠道”的建议

  近年来,我县积极畅通政企途径,搭建平台。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的文件精神,对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中包括生猪养殖大户),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法人代表及种养大户的名义在省内商业银行或有支农融资业务的保险公司取得的贷款,贷款资金用于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贴息。我县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生猪规模化养殖。

  三、关于“在生猪生产区建立相对集中的生产基地,同时,扶持龙头企业带动生猪规模化养殖向全产业链的方向发展”的建议

  桃江县是国家生猪调出大县,生猪养殖作为我县传统产业和优势产业,产业规模庞大,规模养殖场(户)众多,在农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2018年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后生猪产能下降,2020年以来,我县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政策,积极引导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生猪养殖标准化、规模化、智能化、生态化发展,鼓励牛田、浮邱山、大栗港、武潭等乡镇,基础条件较好、生产相对集中、养殖数量较大的养殖企业开展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建设,目前建成国家级(年出栏生猪1万头以上)调控基地5个、(年出栏5000头至1万头省级)调控基地10个。在全县创建一批可推广的高质量标准化示范场,对其给予适当的扶持,通过其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带动生猪规模化养殖向产业化发展。同时引导具有先进技术和雄厚资本的大型养殖企业与本地养猪场合作,发展“龙头企业+养殖场”经营模式,即建立由龙头企业提供猪源、饲料、兽药、疫苗、技术和市场,养殖场提供场地和劳动力,双方共享养殖效益的利益机制,将产业链延伸,减少因价格波动而带来的市场风险。

  下一步,我县将围绕养殖业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进一步加强生猪规模养殖的科学管理,加大对规模养殖的支持力度,指导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倡导生态健康养殖,以提高养殖质量和生产效益,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桃江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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