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14 17:19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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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残联函〔2023〕2号 (A)类
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刘望良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提案《关于关爱桃江县县域外桃江籍残疾人士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残疾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县域外桃江籍残疾人士摸底工作。县残联已将在县外残疾人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情况等纳入2023年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内容,并将进行专门汇总造册,该项工作已于6月份启动,预计11月完成。
二、关于成立县域外桃江籍残疾人士服务组织机构问题。根据县残联机构设置“三定”方案,县残联下设办公室、康复股、教育就业股、维权股以及下属二级机构桃江县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残疾人联系联络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残疾人维权维稳工作由维权股负责,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由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桃江残联”微信公众号和残疾人维权服务热线,为县域外桃江籍残疾人士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衷心感谢您对残疾人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