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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22 16:06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桃财函〔20235号(B)类

 

 

关于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52号建议的答复

 

李政辉、李立刚、吴彩玲代表:

好!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标支持少数民族乡发展补助资金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本轮县乡财政体制中,桃江县财政局严格按照《桃江县财政局关于确定2022-2026年乡镇园区财政体制的通知》桃财办202237文件的要求,每年安排鲊埠回族乡少数民族地区转移支付60万元使我县财政体制更加完善我单位诚挚听取各方意见,在下一轮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中将充分考虑代表所提的按照每年经济增速提标预算标准建议。


2023年,一步促进少数民族乡村发展,我县在年初预算中新增少数民族乡村发展专项资金40万元。由于当前我县县级财力有限,我局将积极向上级领导汇报,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未来将视财力的增长情况增加投入。

衷心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财政局

202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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