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农函〔2023〕14号(A)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谢仁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力度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今年出台了《桃江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桃办发〔2023〕1号),明确了今后三年的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根据我县资源优势推广了“资源经济型”“物业租赁型”“股份合作型”“服务经济型”“电子商务型”“文旅经济型”“产业发展型”等七种发展模式,从财政扶持、税收、人才、金融等方面制定了优惠政策。
二、您村通过入股笋竹产业,利用红色资源发展文旅经济、引进技术人才发展蘑菇产业等实体经济,产业红火,形势喜人,村民共享集体经济发展红利。近年来,县农业农村局对你村的集体经济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2019年纳入了省重点支持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省级扶持资金50万元,2021年中央第一批财政县级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投入桃江县憨哥竹笋专业合作社,资金的80%作为龙塘湾村的股本金入股合作社,2023年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万元投入龙塘湾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的注入,促推了您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三、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面临市场、管理、资金方面的难题,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指导,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广泛拓展市场,在产业基地培育,产品技术质量上加大指导,积极为村级企业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在笋竹产业、文旅产业、食用菌产业加大培育力度。
四、县农业农村局、市监局加大品牌建设指导力度,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办理“两品一标”、商标注册等方面提供指导、服务;指导农产品进超市、上电商平台进行销售。
衷心感谢您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