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22 10:37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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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教函〔2023〕12号 (A)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汪宜云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力度,助力薄弱乡镇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为乡镇师生安居乐教乐学做好基本保障建议。我县对修山教育高度重视,近年来已投入2000万元,完成了修山镇三官桥小学整体搬迁工程;投入1000万元,正在建设修山镇三官桥中学运动场、礼食堂及其附属工程。通过积极征询乡镇中心校和镇政府意见,在《桃江县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2023-2030年)》中,修山镇拟合并修山镇中心学校和修山小学,成立修山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二、关于改变交流轮岗流向,让县城优秀的专业教师和优秀校长交流到薄弱学校来工作,引领乡镇教育教研教改,同时构建区域教研平台,助力薄弱乡镇教育的发展建议。《桃江县教育局 桃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桃江县财政局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办法》(桃教联〔2018〕7号)明确了交流轮岗的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延长至50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9年以上的教师原则上均为交流对象。没有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经历的教师要率先纳入交流对象范畴。每年交流人数原则上比例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5%,其中骨干教师交流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教师每次轮岗交流期限不少于3年。经个人申报、学校推荐和组织决定后,教育工委将根据修山镇部分专职教师缺少情况,妥善安排教师交流轮岗情况。下一步,教育、编委和人社等部门将加大教育人才引进力度,增加选聘自主权,助力乡村教育发展。
三、关于当地党委政府要加大社会各界捐资助学力度,在社会上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做大做强乡镇教育基金会建议。修山镇励志助学基金会于2015年8月成立,每年举行一次奖金发放仪式。8年来已累计奖励该镇考上省级重点示范高中学生134人,达26.8万元;资助贫困学生4.88万元;奖励优秀教师428人次,达15.2万元,同时还捐资10多万元以及众多音乐、体育等教学设备改善当地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营造了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今后,将通过挖掘和大力宣传捐资重教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正面典型和先进事迹,集聚社会正能量,发出“好声音”,使社会、企业和个人捐资助学蔚然成风,营造起“捐资重教、兴学育才”的浓厚氛围,保证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逐年只增不减,为修山教育事业添砖加瓦。
四、关于借鉴精准扶贫的成功经验,县域的各职能部门精准帮扶小规模薄弱学校的发展建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湘政办发〔2020〕31号),已出台《桃江县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作方案(2021-2025年)》,教育将与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城乡规划、监察、审计、乡村振兴等部门精准帮扶小规模薄弱学校的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桃江县教育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