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司函〔2022〕3号 (A)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
丁峰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县直执法部门专员联系指导乡镇机制
2019年我县成立了由县公安局、住建局、司法局、市监局等单位组成的执法协调小组,通过乡镇申报,执法协调小组针对禁渔退捕、生态环境、拆违等重大行政执法活动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商讨解决难题,有效消除了执法风险。2020年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城管、住建、林业等部门的法制股长或法制骨干主动下沉到乡镇现场指导,充分发挥部门“传帮带”作用。目前,县直各部门基本上已建立专员联系指导乡镇机制,充分发挥执法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要求县直主管部门主动做好对乡镇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相关资料提供以及专业技术鉴定等工作。
二、建立乡镇执法队员跟班学习培训考试机制
改革以来,每年组织各乡镇法治分管领导、执法大队长以及法治专干分别赴长沙、湘潭等地进行业务培训。县司法局组织业务骨干,精心编写了《行政执法业务指南》。同时,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微信群,对乡镇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线上交流,答疑释惑。组织县直赋权部门召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研讨推进会,对赋权执法依据、执法文书、执法流程、委托执法以及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严格执法证的换发程序,对于不在执法岗位、执法证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发执法证。
下一步,我县将近期举办一期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目前已邀请法律专家、教授,前期进行了良好的沟通,拟定了《行政执法基础知识》《案卷制作》《自然资源规划类行政执法办案流程及注意事项》《执法过程中常见问题的解析》《农业农村类行政执法办案流程及注意事项》等课程。
三、关于建立乡镇执法大队有效履职保障机制
结合各乡镇管辖幅度、人口规模等实际,分类明确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为5-18名。目前,全县15个乡镇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45人,其中专职执法人员有121人。同时,明确灰山港镇执法大队为副科级机构,其他乡镇执法大队为正股级机构,以乡镇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县直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编制了《乡镇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统一执法文书格式40余种,较好地解决了行政执法过程中文书不统一、制作不规范、程序易缺失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下一步,我县将重点开展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开展一次执法检查。拟定7月下旬到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位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轻微问题现场反馈,责令改正;对不适宜、不胜任行政执法工作的责成相关单位进行组织处理,县管干部报请县委组织部处理;对违法违纪问题,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二是组织一次案卷评查。拟定8月至9月组织专门力量,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单位抽取已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五类案卷进行评查,发出《案卷评查通报》,对优秀案例通报表扬,对问题案例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三是抓实“五个统一” ,规范执法行为。统一行政执法主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对法律、法规授权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中直接赋权的执法事项,以乡镇人民政府的名义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对于委托下放的执法事项,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统一行政执法权限。严格按照《桃江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桃江县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对乡镇服务管理权限的类型、名称、依据、履责要求等基本要素进行规范和统一,杜绝擅自增减权力和责任事项的问题。统一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湖南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人员需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办理行政执法证后,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确保一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100%。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行政执法文书。编制《乡镇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进一步完善统一乡镇执法文书,确保文书要素齐全、结构完整、逻辑严密。统一行政执法服装。按照财政部司法部《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文件,待市司法局政策出台后,力争在年底统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式样。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司法局
202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