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乡振局函〔2022〕3号 (A)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
璩海雄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地区乡村全面振兴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工作,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严格落实党的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扎实做好“一乡两村”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向上向好健康发展。特别是2021年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全面换届后,县委书记向荣会同县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专题调研民族工作,提出“要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切实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全力支持少数民族‘一乡两村’经济社会发展”。县委常委会议3次听取民族工作汇报,专题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明确“要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重视培养和用好少数民族干部、支持少数民族“一乡两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下功夫,突出抓好民族乡村振兴工作,支持鲊埠回族乡全省民族乡村振兴试点乡建设工作,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严格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并将民族工作纳入了全县绩效考核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常态化督查内容。
一、关于“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为少数民族地区制定人才培养计划”的建议
《2011年第4次编委会议纪要》明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对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聘用少数民族考生予以照顾。2020年,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3次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形成了《关于全县民族政策法规落实情况的会议纪要》,监督民族政策法规落实落地。近三年来,我县提拔重用优秀少数民族干部2名,分配到鲊埠回族乡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少数民族工作人员8名,招录少数民族公费师范生9名。
下一步,我县按照《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有关要求,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强化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吸引培育更多优秀人才参与少数民族地区乡村全面振兴。
二、关于“加大扶持力度,为少数民族地区制定乡村振兴帮扶计划”的建议
《桃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二三年远景目标纲要》将“推进民族团结工作”作为主要内容之一,明确以少数民族“一乡两村”为重点,确定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项目。2021年,建立了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动态项目库,向省、市共争取民族资金200余万元(历史最高金额),实施项目16个,其中落实乡村振兴中央衔接资金项目5个78万元(少数民族方向)。全面巩固少数民族地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向少数民族“一乡两村”派出6支驻村帮扶工作队,对鲊埠回族乡15户24人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与帮扶,所有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档外监测户均由县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进行全覆盖走访帮扶。积极向上对接汇报,将鲊埠回族乡成功申报为省级首批民族乡村振兴试点乡。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支持民族乡村振兴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人大将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作为2022年重点调研课题,根据发展实际提出建议意见。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民族工作,特别是对民族乡村振兴工作,通过专题调研、现场办公会议等形式,明晰目标任务,列出计划表,定期调度督促,确保成效;二是支持创建试点。在鲊埠回族乡全面开展全省首批民族乡村振兴试点乡创建工作,逐步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民生社会事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民族特色产业综合发展等重点项目。
三、关于“深入挖掘民族文化,提升民族地区公共服务能力水平”的建议
近年来,我县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大力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目前已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国家级2个(鲊埠回族乡、宏森木业)、省级1个(军功嘴村)、市级2个(晚谷村、福森木业),“桃花江回民武术”被列入省级非遗项目,“桃花江阿文书法”“桃花江回民医药风湿疗法”“桃花江回民医药跌打损伤”“鲊埠三棒鼓”被列入市级非遗项目。“桃花江回民武术”“三棒鼓”均已在鲊埠回族乡建立传承基地。鲊埠黄牛肉正在申报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支持少数民族地区深入挖掘民族文化、乡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资源,改善少数民族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一是在巩固已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基础上,分层次分类别创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二是以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为契机,在全县各中小学校推广少数民族传统运动项目,培训选拔一批少数民族传统运动队员,培育一支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队。三是深挖民族地区文化资源,打造一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培养非遗传承人。
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