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乡振局函〔2022〕2号 (A)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答复
汪海虎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进一步处理好垃圾发电项目周边村稳定问题,聚焦如何巩固垃圾发电项目后续运行稳定成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金塘村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范围,把金塘村、龙溪村、百乐村、京华村规划成一个乡村振兴示范片,并加大投入力度,同步改善四个村的基础设施”的建议。
金塘村已纳入2022年全县美丽屋场创建。2022年,县委响亮提出“12345”工作思路,县人民政府出台 “六七八九十”工作要点,积极探索“一江(桃花江流域)、两片(两个乡村振兴示范片)、 四路(桃益线、桃灰线、桃马线、江北线)、多点(1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17个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以及若干个美丽屋场示范点)”示范建设模式。目前,我县正在按照“党建引领、发动群众;产业为先、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统筹推进、试点示范”的基本原则打造桃花江竹海和马迹塘龙溪片两个乡村振兴示范区。其中马迹塘龙溪片乡村振兴示范区,包括龙溪、易家坊、京华、百乐、金塘5个村,目标是将该示范区建设成为丘陵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示范区、特色产业助力乡村振兴的示范区。目前,已成立工作专班,出台了创建实施方案,规划正在紧张编制当中,龙溪片将作为下次全市乡村振兴流动现场会观摩点,正在加班加点建设。我们将以示范创建为引领,探索创建思路,总结创建经验,示范和引领全县其他乡镇、村共同走上乡村振兴道路。
二、关于“当地群众提出来的适当给予生态补偿”的建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建设的业主单位,在搞好工程建设、进度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同时,高度重视项目建设所在地人民群众的民生实事工作,把解决当地民生实事放到与项目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好抓落实。由于我县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未涉及300米环保范围内村民生态补偿,而益阳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沅江市按照 200元/亩/年的标准给予了适当补偿,因此我县项目周边村村民提出了要求给予生态补偿的意见。针对群众意见,在项目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马迹塘镇人民政府于今年4月13日专程前往沅江市草尾镇学习,了解当地村民生态补偿的相关情况。下一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结合桃江实际,尽快拿出处理意见并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桃江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