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CR-2023-01018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益政办发〔2023〕28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益阳市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动方案(2023-2027年)》《益阳市加快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益阳市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动方案(2023-2027年)》《益阳市加快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益阳市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动方案(2023-2027年)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是引领带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产业振兴的生力军,是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主体,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为目标,以构建“4+N”产业发展新格局,加强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推动农业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为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做大做优做强龙头企业,带动群众增收致富。聚焦粮食、茶叶、水产、笋竹等4大主导产业,统筹发展畜禽、蔬菜、芦笋芦菇、中药材、水草、木槿、艾草和休闲食品等N个特色产业,着力培育大龙头,打造大品牌,稳步提升龙头企业内生动力和市场竞争力。到2027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到2700亿元。
二、工作措施
(一)培育壮大规模
1.建设优质原料基地。围绕“4+N”产业发展格局,到2027年,全市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368万亩,建设优质水稻生产基地265万亩、旱杂粮生产基地33万亩、双低油菜生产基地185万亩;茶园面积稳定在50万亩以上;稻渔综合种养面积145万亩,精养鱼池面积37万亩;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205万亩以上;水果种植面积25万亩;中药材生产基地30万亩;笋竹两用林基地30万亩;现代化生猪规模养殖场保有量稳定在1000个以上,能繁母猪保有量稳定在24万头,家禽生态规模养殖场稳定在14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需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培育壮大头部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每条产业链培育1-2家头部加工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组建大型龙头企业集团。完善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办法,规范相关企业的认定和监测。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龙头企业梯队培育工程。到2027年,新培育国家级龙头企业4家、省级25家、市级200家、县级300家;力争上市龙头企业达到2家,2家主营业务收入过100亿元龙头企业、5家过50亿元、15家过10亿元、110家过亿元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金融办)
3.提升规模化经营水平。支持组建由龙头企业牵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跟进,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试点,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培育一批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鼓励龙头企业扶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发展,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到2027年,农户参与合作社比重达到56%以上,新创建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100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00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统战部、市乡村振兴局、市工商联)
(二)培育核心竞争力
4.开展关键技术攻关。鼓励支持益阳市农业科学院等科研单位在生物育种、果蔬保鲜、农机装备、农产品精深加工及副产物综合利用等方面实施联合攻关。支持龙头企业争取国家、省级重大实验室建设、科研项目,积极引进刘仲华、刘少军、印遇龙、柏连阳等院士专家来益设立工作站(室),高标准建设好农业农村部南方智能育秧(苗)重点实验室(富佳科技)、省优质水生生物繁育及加工研究院、湖南省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湘中试验站、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益阳分中心、益阳市南繁育种基地和南县稻虾米、赫山兰溪大米、沅江再生稻产业研究院,以及安化黄精、桃江笋竹、大通湖大闸蟹等产业发展科研平台,以科技赋能优势特色产业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5.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龙头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推进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建设一批产学研融合的企业技术创新中心。支持龙头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打造全产业链
6.培育重点链。突出抓好延链、补链、强链文章,着力培育粮食、茶叶、水产、笋竹等重点全产业链,协调推进畜禽、蔬菜、芦笋芦菇、中药材、水草、木槿、艾草和休闲食品等基础好、潜力大、成长性强的特色全产业链发展。到2027年,力争粮食、茶叶综合产值突破400亿元,休闲食品、蔬菜、笋竹、畜禽、水产综合产值突破300亿元,芦笋芦菇、中药材、木槿、水草、艾草产业综合产值超过50亿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卫生健康委)
7.优化供应链。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建设一批优质农产品直供基地,鼓励龙头企业向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集聚,支持每个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分别配套5个、3个上下游企业。支持龙头企业配套建设冷库、零售网点冷柜和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以红联、海吉星、洞庭虾网、赫山区兰溪粮食产业园和益阳茶业市场为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优势特色农产品集散中心和线上交易平台。支持建设一家大型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8.提升价值链。支持龙头企业挖掘农业多种业态,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拓展增值空间,推进产业融合。到2027年,全市省级以上休闲农庄达100家,休闲农业收入达50亿元。支持上下游企业协同采购、协同生产、协同物流,将农户生产、企业加工、客户营销和终端消费连成一体。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等形式,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小农户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林业局)
(四)提升标准化水平
9.推进生产加工质量标准化。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的要求,严格落实国、省对生产加工环节的标准化生产要求,完善相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构建从田间地头到餐桌的标准化生产加工体系,促进产品同标同质生产。鼓励龙头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一码通”。支持建设益阳食品安全信息港。到2027年,全市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数量达到420个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加强品牌建设
10.培育区域公用品牌。统一农产品生产加工标准、品牌使用规范和运营管理办法,将“安化黑茶”“南县稻虾米”“桃江笋竹”“大通湖蟹”等打造成市级区域公用品牌。支持龙头企业依托区域公用品牌,发展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及品牌相关配套服务,逐步构建完整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经济链。到2027年,全市共培育7个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11.打造企业产品品牌。支持龙头企业提品质、扩品类、创品牌,每条产业链培育3个以上全国知名企业品牌。对益阳农业产业特色品牌进行标准化打造,保护传统工艺,凸显益阳品牌特色。到2027年,全市共培育15个以上全国知名企业品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12.加强品牌推介。组织龙头企业主动对接粤港澳、长株潭等区域,积极参加中部农博会等展示展销活动,支持在北上广深和长沙等大中城市创办品牌形象店,开展品牌推介与营销活动,讲好品牌故事,持续扩大“益”字号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加大农产品电商平台建设力度,促进品牌农产品网上销售和品牌传播。扶持建设和认定一批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和农产品出口重点企业,扩大农产品出口贸易。(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益阳海关)
(六)加强要素保障
1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出台农业招商引资政策,定期召开专场招商引资活动。围绕“4+N”产业布局,引进一批国内农业500强企业、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到2027年,全市新引进国内农业500强企业和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4.强化多元投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市县两级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开展科技攻关、关键设备购置、技术改造、品牌推广等工作。对新挂牌或上市的龙头企业,按《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益政发〔2022〕20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益政发〔2023〕11号)等文件要求进行奖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加大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深化银担合作,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对龙头企业的担保覆盖面。鼓励承保机构开发农业全产业链保险新险种,推进农业保险扩面、提标。支持龙头企业参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优势产业集群等项目建设。探索建立龙头企业帮扶发展基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金融办、市融资担保公司)
15.保障用地用电。新编县乡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指标,对龙头企业用地给予优先保障、优先办理用地手续。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空心房治理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整合农村零星存量建设用地,利用增减挂钩政策获得建设用地,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落实《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销售电价分类使用范围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1〕773号)要求,对龙头企业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国网益阳供电公司)
16.加强人才培育。加强企业领军人才建设,培育一批有战略眼光、创新精神和管理经验的企业家队伍。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引进龙头企业经营管理者等农产品加工领域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加大人才培训力度。扎实开展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选拔培育一批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农村创新创业乡土导师、农村创新创业科技人才、“土专家”“田秀才”。支持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民工等群体返乡创业。探索建立龙头企业用工对接机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统筹推进,建立健全市级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按照“一条产业链一名市级领导领衔、一个牵头单位负责、一个工作专班推进、一个专家团队指导”的要求,每条重点农业产业链由1名市级领导担任链长,由牵头单位成立工作专班,邀请产业链企业的资深专家组成专家团队,为产业链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强化服务指导。引入社会专业机构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科技、信息、资金、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一站式”服务,重点促进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化、项目申报标准化、农业政策信息透明化,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强化工作调度。按照“月碰头、季调度、季通报、年总结”的要求,对重点农业产业链发展情况定期跟踪调度。联席会议办公室每月汇总一次各产业链和各地工作动态,专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和各位链长,抄送各产业链牵头单位和工作专班。(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产业链牵头单位)
(四)强化考核评估。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对照各产业链发展年度目标任务认真开展考核评估,纳入乡村振兴和政府绩效目标考核。对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增速排位靠前的县市区通报表扬,并在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对排位靠后的县市区进行约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产业链牵头单位)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面向龙头企业充分做好农业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和贯彻执行,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组织作用,引导龙头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质量安全、吸纳就业、联农带农等责任,推进信息共享,增进交流合作。及时总结提炼龙头企业发展的典型案例,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营造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产业链牵头单位)
益阳市加快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加快推进我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23〕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4+N”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一县一特”优质特色农产品产业优势,坚持市场导向,突出加工主导,注重科技赋能,严格规范标准,延伸产业链条,做好“土特产”文章,加快培育壮大预制菜产业,着力建设预制菜产业大市。到2027年,全市预制菜加工产值达到140亿元,加工产值过亿元企业达到15家、过10亿元企业达到6家;预制菜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预制菜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打造一批优秀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
二、工作举措
(一)建设绿色优质原料基地。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鼓励预制菜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广大农户建立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充分挖掘“土、特、产”优势,发挥联农带农作用,打造“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全产业链绿色种养模式,积极申报国、省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助推以生猪、小龙虾、淡水鱼、辣椒、芥菜、竹笋、芦笋芦菇等为代表的绿色优质特色湘菜原辅料核心生产基地建设。每年支持一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预制菜优质原料供应基地。严格落实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制度,依法依规查验农产品。打造标准化、特色化“原料车间”,保障预制菜原料供应和质量安全。鼓励有条件的预制菜企业实施全球采购战略,面向省外、境外建立优质原料供应基地,增强原辅料的供应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需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培育壮大预制菜企业。重点培育一批预制菜加工、物流、营销示范企业,支持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企业。支持预制菜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加强预制菜小微企业培育,推动预制菜企业“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梯次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预制菜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落实好国省对预制菜产业发展的各项奖补政策,引导预制菜产业企业集聚发展,打造预制菜产业发展高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
(三)培育预制菜产业品牌。结合益阳悠久的历史文化和饮食文化底蕴,推动以洞庭湖区风味湘菜为主要特色的预制菜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建设,培育和发展益阳老字号和特色传统餐饮文化品牌。组织参加全省湘菜预制菜新菜品鉴、名菜评定、美食体验等活动和全省“名企”“名县(镇)”等湘菜预制菜动态评选。支持预制菜生产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支持预制菜企业参加中国国际食品餐饮博览会、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和中国品牌日活动等展示展销活动,定期举办预制菜产业发展大会,扩大益阳预制菜品牌影响力,不断提高益阳预制菜市场参与度和美誉度,推动益阳预制菜出市出湘。(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
(四)构建预制菜冷链物流体系。在产地乡镇推行田头仓储、基地产地净菜加工,强化净菜低温加工、冷藏速冻贮运、冷链配送等设施设备建设,建立健全预制菜冷链物流服务渠道,补齐预制菜上游“最初一公里”和下游“最后一公里”短板。鼓励预制菜生产重点县加大预制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力度,在物流节点建立冷链配送基地,提升县域集散分销能力。支持培育一批跨区域的预制菜仓储冷链物流企业,建设“冷藏设备-冷链企业-冷链区域中心”闭环冷链物流体系。重点建设一批“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设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按照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准入、生产过程管控、产品可追溯要求,加强预制菜产业全产业链食品安全监管。加快推进预制菜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预制菜产业链食品追溯平台建设,依法依规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支持社会团体、企业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加强对预制菜产业链企业的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
(六)加快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强预制菜产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建立“一名首席专家、一个团队、一个方向、一批企业、一套标准”的产学研相结合的预制菜全链条科技创新与应用机制,实现“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技术应用、成果推广”全过程无缝衔接。支持职业院校、技能培训学校增设预制菜相关专业课程,组织开展预制菜生产、品牌推广、电商直播、市场营销、物流配送等产业发展相关职业(工种)技能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评价,大力培养预制菜相关人才。鼓励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与龙头企业联合开展科研攻关,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原料生产、贮藏保鲜、产品加工、冷链运输、加工装备等控制性关键问题。预制菜企业加工相关机具按照有关规定列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主研发特色产品,开发代表性产品、地方特色产品、电商爆款产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七)培育壮大产业联盟。支持益阳市虾蟹、笋竹、蔬菜等产业联盟做大做强,发挥联盟服务预制菜全产业链的作用,整合预制菜相关种业、种养、加工、运输、政策、科研、金融、媒体等资源,引领产业发展,强化行业自律,实现合作共赢。(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益阳市预制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研究协调重大事项,指导督促政策措施落实,规范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协调机制,因地制宜推动预制菜产业协调有序发展。
(二)加大投入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市本级整合涉农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预制菜企业建设本地化优质原料供应基地,开展科技攻关、关键设备购置、技术改造、品牌推广等工作。支持预制菜企业申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鼓励保险机构针对预制菜产业开发专项保险产品,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严格落实中央制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保障预制菜企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
(三)突出精准招商。以项目建设为抓手,针对预制菜产业原料种养、生产加工、产品研发、品牌建设、营销网络构建各关键环节,精准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新平台全方位展示预制菜产业发展成效,展销预制菜优质产品,推介预制菜名企名品,提高社会各界对预制菜产业发展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营造全社会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名词解释
附件
名 词 解 释
根据中国烹饪协会团体标准《预制菜》,“预制菜”又称为预制调理食品,定义为以一种或多种农产品为主要原料,运用标准化流水作业,经预加工(如分切、搅拌、腌制、滚揉、成型、调味等)和/或预烹调(如炒、炸、烤、煮、蒸等)制成,并进行预包装的成品或半成品菜肴。根据对原料加工的深浅程度以及食用的方便性,预制菜可分为四类:即食食品、即热食品、即烹食品、即配食品(预制净菜)。即食食品:指开封后即可食用的预制调理食品,面向C端零售为主,如即食凤爪、牛肉干、八宝粥、罐头、卤味鸭脖等。即热食品:指经过热水浴或微波炉加热后即可食用的食品,通常冷冻或常温保存,多在便利店、商超、新零售等渠道可见,如速冻水饺、便利店快餐、方便面、自热火锅等。即烹食品:指经过相对深加工(加熟或油炸)后按份分装,须入锅经过翻炒、复蒸等烹饪流程,按需加入搭配的调料包后即可食用的半成品材料,属于半成品菜范畴,同时面向B端和C端,如冷藏牛排、预制宫保鸡丁、预制猪肚鸡等。即配食品:指经过筛选、清洗、分切等初步加工,按份封装的净菜,需要自行烹饪和调味才可食用,同时面向B端和C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