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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国评论丨以“清朗网络”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4-08-26 08:39 信息来源:桃锰社区 作者:朱金良 易勇 浏览量: 【字体:

  近期,国家网信办聚焦破坏营商网络环境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专项行动,依法依规查处了“王悟空说车”、“丽尔摩斯”、“晋商俱乐部”、“国际能源网”、“润谈润语”等一批散布虚假不实信息、谋取非法利益等涉企违法违规账号。日前,中共益阳市委网信办、益阳市公安局面向广大网民征集涉我市网络谣言线索,对查实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今年3月,中央网信办部署2024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重点开展10项整治任务。10项任务中,“优化营商网络环境”和“自媒体”内容治理连续两年出现在专项行动中。不同的是,今年在这两方面突出强调了“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和“整治‘自媒体’无底线博流量”。聚焦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成为确保网络生态天朗气清的重要手段。

  今年是我国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三十周年,也是网络强国战略目标提出十周年。今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中新的提法,是在我们深刻意识到网络空间环境的重要性的基础上,为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的保障。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92亿人,较2022年12月新增网民2480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7.5%。如何维护好这个“数字社会”的天朗气清?如何破解网络生态新问题新风险,打造健康良性的数字营商环境?网络生态法治化成为至关重要的一环。

  依法落实,优化营商网络环境。2024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把“涉企侵权信息乱象”列为专项行动之一,重点整治散布传播涉企虚假不实信息,蓄意造谣抹黑企业、企业家,以“舆论监督”名义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等问题。

  打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是去年8月中央网信办印发的《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规范》的延续。对于事实问题的判断标准,包括涉及对企业商誉损害、对企业家人身损害、网络谣言等,已经有了明确的法律规范。那么推动落实,就是要让网络空间真正建立起法治的营商环境。

  公众对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正常监督本无可厚非,但如果只是为了博流量,不顾常识与事实,通过主观臆断、歪曲解读、恶意关联、蓄意炒作等方式,在舆论场上兴风作浪,这就构成了对企业的网络暴力。涉企侵权信息乱象如果得不到有效治理,不仅会损害企业和企业家的形象声誉,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更会挫伤企业的发展信心,让企业无法安心搞生产、谋发展。

  营商环境是法治经济的一个表现方面,同时网络舆论环境也是法治环境的映射,它们是三位一体的关系。不存在互联网络环境恶劣,却有一个好的营商环境的情况;更不可能出现网络上风清气正,大家都保护权利,营商环境却不好的情形。让“法纪利剑”树立权威,用法治为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才能让企业放开手脚、轻装上阵,专心致志搞生产、谋发展。

  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 各方需形成合力。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是构建数字营商环境的必要之举。在企业的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它的经营活动、管理流程、大量的数据,都离不开网络,因此对于各类企业,无论是传统行业的还是新兴技术的,营商环境数字化的构建都是一个新的重要的命题。面对数字营商环境的新形势、新挑战,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不仅需要主管部门常态化监督管理,也需要网络平台承担主体责任,对“水军”、“黑公关”等损害网络生态环境的行为做好治理和规范。

  加强“自媒体”管理,中央网信办去年发布的“十三条”措施是非常重要的。平台对于一些存量账号的治理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从技术的源头来管理,严格履行网信办对账号注册、实名登记、账号管理、MSN管理、信用联合监管、及时清退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把责任压实到位。平台对于评论、跟帖、点击等行为,可以通过算法对水军账号进行识别。同时,对于热搜热榜、热联想词等功能需要进一步优化,在追求传播效率的同时,平台也应对网络空间的安全和信任问题有更长远的责任意识。

  要加强行业自律。行业协会等组织还需发挥自身作用,鼓励良性竞争、倡导企业维护共同的网络营商环境,避免“网络舆论战”造成“两败俱伤”的情况,更不能为了博流量、打击对手,养肥水军和黑公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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