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创建文明城市既是城市发展的需要,也是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要通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为民导向,不断推进文明创建提质增效。
坚持目标导向,绘制文明创建“总蓝图”。打靶要有靶子,干事要有目标。文明城市创建是一个整体目标,是一个系统工程,无法一蹴而就。千钧重担需要大家一起挑,这意味着全县各部门要在弄清吃透文明创建总蓝图、总目标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岗位职责,进一步分解细化目标,绘制好每个部门、每个阶段的任务,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通过目标倒逼工作进度、倒逼责任压实、倒逼措施改进、促进工作落实。要做到心中有目标、手上有行动、脚下有速度,营造出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全县一盘棋、拧成一股绳的创建新局面。
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文明创建的“主动权”。文明创建没有一个固定的模板,不是仅仅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设置的标准去完成各项指标,而是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分析创建工作短板,围绕文明创建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逐项补齐短板。抓好“定点式”整改,对已经整改的问题,必须持续跟进、巩固提升;对尚未整改的问题,必须立即研究、全力攻坚。难点堵点要集中突破,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部位薄弱就集中强化什么部位。尤其是市民提出的需要职能部门去解决、去改进的问题,要向市民有所回应,让群众看到政府有所行动、城市有所改变。
坚持为民导向,筑牢文明城市“压舱石”。文明创建的过程是一个深入群众、服务群众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城市,归根结底是人民群众生活的城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文明城市创建和城市建设的方向,文明城市创建根本目的就是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因此,要始终把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放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增强人民群众的福祉上。只有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才能以更高标准推动城市建设;只有让基层群众感受到好的变化,才能推动城市向更高品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