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规范我县财政局受理乱收费投诉事项核查处理工作,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力度,确保各项降费政策落到实处,按照《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和《乱收费投诉处理工作内部操作规程》的通知(财办税〔2017〕46号)等规定,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桃江县财政局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
一、受理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乱收费主要指行政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违规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
(一)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或提高征收标准;
(二)不执行取消、停征、减征、免征或者缓征等降费政策;
(三)无依据或未按程序、范围、标准收费;
(四)收费不按规定出具票据等。
二、投诉举报途径
投诉人可以采用电话、信函、来访等形式向桃江县财政局进行投诉举报。
财政事务中心:0737-8882197
财政监督股:0737-8881648
电子邮箱:tjcjg2022@163.com
办公地址:桃江县财政局(桃花江镇资江北路222号)
邮政编码:413400
三、注意事项
(一)举报单位或个人应据实反映被举报单位或工作人员的真实信息以及违法违规事实,并提供相关证据、联系方式。
(二)受理举报的部门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按要求对举报单位或个人的身份、举报内容等情况进行保密。
(三)投诉举报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非实名举报的;被举报乱收费违规行为事实虚假或不清楚的;对同一个乱收费违规行为的举报或投诉,其他机关已经受理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不属于财政部门管理职责的。
桃江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