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财行函〔2024〕25号
(A类)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答复
殷谷良、胡安清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适当提高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职工伙食补助标准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县财政局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咨询了相关县直相关业务部门相关政策,到其他区县调研了机关事业单位干职工伙食标准情况,征求了人大办、县委办、政府办、县机关事务中心等单位意见。根据调查,目前全县现行干职工伙食补助标准已不适应当前物价水平。
为此,县财政局结合实际情况,形成了关于提高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职工伙食补助标准的初步建议方案,方案统筹考虑适当提高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职工伙食补助标准,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职工伙食补助标准由原来的220元/月提高到350元/月,并明确要求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机关财务制度和食堂管理制度,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伙食补助经费来源按原渠道解决。目前,该方案通过了县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审议,县财政局已函告各机关事业单位迅速按要求实施。
衷心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财政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