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供销社
2019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供销社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供销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提出有关指导全县发展供销合作事业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规划和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经济组织的改革和发展,参与研究制订全县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
(三)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授权,指导全县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基地建设。
(四)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活动,开拓农村市场,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合作经济协会,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发挥农村商品流通重要作用,负责搞好农副产品购销、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日用工业品销售的网点建设和监管。
(六)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经济组织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七)监督全县供销合作组织所属资产的经营管理,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情况
我单位下设办公室、政工股、业务股、财务股、监事会办公室5个股室。
桃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全额事业(参公)编制 15 名。设理事会主任1 名,监事会主任1名,理事会副主任2名。
桃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属事业单位1 个,编制人数 3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县正科级单位,无下设独立核算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供销社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供销社
2019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18.53万元,于2018年相比收、支各增加73.87万元,增加23.19%,主要是增加了抚恤金34.4万元和改制企业伤残军人待遇19.8万元。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18.5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8.53万元。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1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53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8.53万元,比上年同期相比收、支各增加73.87万元,增加23.1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抚恤金34.4万元和改制企业伤残军人待遇19.8万元。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8.53万元,比上年同期收、支各增加了78.3万元,上升24.58%。
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298.53,占比93.7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84.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35万元、公用经费30.99万元。
2. 项目支出20万元,占比6.2%。主要用于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的推进。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8.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7.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6.86万元、津贴补贴39.45万元、绩效工资18.71万元、养老保险19.5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9万元、住房公积金13.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35万元,主要包括抚恤金34.4万元、生活补助20.76万元、医疗费补助3.9万元、奖励金7.4万元、退休费14.8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万元。公用经费30.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等。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供销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99万元,与2018年度基本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车保有量1台;公务接待费3.9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各市县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公务往来等;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接待412人。
八、 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一般性支出23.4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 21.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4万元、印刷费0.51万元、咨询费0.5万元、水费0.49万元、邮电费0.26万元、维修费0.84万元、培训费0.18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46万元;资本性支出1.76万元,其中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76万元。
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绩效目标申报,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桃江县供销社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深化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深化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改革、深化供销合作社管理体制改革、深化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改革等,其中项目绩效4个,涉及资金2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1.7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和办公桌椅。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计7.86万元。其中通用设备4.44万元,专用设备0.62万元,家具用具等2.8万元。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支出30.9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桃江县供销合作联合社
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基本概况
桃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7人,退休人员36人(含茶科所9人).县社机关设有办公室、政工股、财会股、业务股、审监股等股室,主要职能有:1.提出指导发展供销合作社事业的意见和建议.2.参与研究制订全县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3.指导全县家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基地建设.4.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合作经济协会.5.搞好农副产品购销、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日用工业品销售的网点建设和监管.6.监督全县供销合作组织所属资产的经营管理,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2019年县供销社做好了以下五项重点工作:(一)完成招商引资、“双创”、立项争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竹产业发展、“基层吹扫部门报到”等相关工作.(二)完成“六大百亿产业”相关工作任务(百亿竹产业、电子商务百亿产业、百亿食品加工产业).(三)完善全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合理布局;负责可回收垃圾分类处理.(四)领办5家农门专业合作社,建立2家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五)建立1家土地托管中心,5家县村级惠农综合服务社.
2019年,我单位收入合计31853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85300.00元,含基本支出拨款2985300.00元,项目支出拨款即政府性基金200000.00元.各项支出合计31853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185300.00元,含基本支出2985300.00元,项目支出200000.00元.各项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1841893.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7259.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3538.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610.00元,其他支出235000.00元。
2019年全年公务接待费39971.00元,三公经费合计39971.00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情况
我单位有一套完整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重点有:(一)严格执行《会计法》,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预算管理规定.(二)本单位一切经费实行会审联签制,所有报销单据须由经办人签名,并说明开支情况,并由联审会签小组人员审核、签字后,报主任审批,财务工作人员负责监督和办理相关事务.(三)支出经费及设备购置在5000元以上的,由县社班子成员集体研究,主任审批.(四)财务人员应严把经费开支第一关,对违反财经制度的不合理开支,应依照财经纪律向审批人提出并予纠正.(五)定期在职工大会上公布经费管理及收支情况,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
2019年,我单位经费支出3185300.00元.
基本支出2985300.00元.分别为:
(一)工资福利支出1841893.00元.其中基本工资768588.00元;津贴补贴394524.00元;绩效工资187150.00元;社会保障缴费195900.00元;基本医疗保险143684.00元;其他社会保障13869.00元;住房公积金138178.00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7259.00元.其中办公费24411.00元;印刷费5132.00元;咨询费5000.00元;水费4891.00元;邮电费2600.00元;维修(护)费8383.00元;培训费1808.00元;公务接待费39971.00元;工会经费42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24610.00元;其他费36253.00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3538.00元.其中退休费148900.00元;抚恤金343968.00元;生活补助207600.00元;医疗费39000.00元;奖励金7407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000.00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1761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7610.00元.
(五)其他对企业补助235000.00元。
项目支出200000.00元。为:
对企业补助费用补贴200000.00元.其中拨基层社扶持资金200000.00元;
综上所述,我单位全年各项支出均在正常范围.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单位各部门通力协作,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在县社党委、理事会的领导下,各项开支均在合理、合法又厉行节约的前提下进行.我单位除争取到上级对农业、农村、农民的项目资金外,并无其他项目类型的支出.即是这些三农资金也按相关规定已全部划到指定的对象帐户.
四.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我单位领导对此次绩效评价极为重视,成立了以分管财务的副主任曾建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我们认真查阅了2017、2018年的财务报表,逐项核对,并根据新旧两年各项支出的对比,感觉到在管理上还深有潜力可挖,要有很好的成绩和效益,需要我们更加努力.通过绩效评价,我们发现数据上的变化可以看出管理上的成绩,更加坚定了从严治社、科学管理的信念,使我单位的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尽管我们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还是存在不足和值得进一步提高的地方,首先,我们对供销社占优势的三农市场投入还远远不够,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搞好农副产品购销、加快日用消费品网络建设、大力推进电子商务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其次,部门内部管理尤其是财务管理还有潜力可挖;第三,二级机构的招商引资、存量资产的保值增值、企业内部管理也待继续加强.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第一,大力发展专业社、综合服务社及其他商业网点.第二,加强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的管理和改革,经费支出更加从严,做到每分钱都用到实处.第三,把电子商务公司、惠农公司做大做强,壮大供销社体系,把农村网络建设推上新的水平.
桃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