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桃政发【2013】25号),我单位按照桃江县财政局《桃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桃财绩〔2019〕8号)的部署,对大队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得分96.8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属行政单位,是桃江县公安局下属的副科级二级机构,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内设机构11个:其中:中队9个(农村中队3个),车管所1个,治超办1个。机关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6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人),年末实有人数161人,其中在职在编58人,协警及临聘人员95人,离退休8人。
(一)部门整体收支概况
2018年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年初预算140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2.81万元 ,项目支出450万元。部门决算收支完成情况。1,收入情况:财政拨款收入:2706.54万元,其他收入59.98万元,收入合计2766.52万元 。2,支出情况:财政拨款支出2397.54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7.54万元,年内预算2706.54万元,预算完成率88.58%,本期结转结余368.98万元,系2018年部分项目实施中尚未办理决算。
(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整体绩效目标:(一)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1、开展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2、开展违法监管系统建设。3、建设交通违法自助网上处理服务平台。4、确保信息系统安全。5、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本地组建1支以上宣讲队伍,在所辖每个乡镇开展1场以上宣讲活动;落实春运和7个小长假的各项交通诱导服务工作。6、开展新闻宣传阵地建设。在中央主要媒体(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新华社通稿或内参)发正面宣传报道5篇;省市联动,加强湖南交警“三微”、QQ群、《车路人》杂志等自媒体宣传阵地建设。(二)大力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1、推进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建设。2、推进以卡口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缉查布控系统建设与应用。3、推进交通执法取证系统建设与应用。4、推进公路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应用。5、推进指挥扁平化、信息化建设。6、建立重点车辆管控平台。7、进一步严格规范交通违法处理工作。8、大力推动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机制体制建设。(三)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1、开展执法问题专项整治及执法质量巡查。2、开展中级执法资格考试结果运用。3、全面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推广执法记录仪。4、加强涉案财物规范管理及信息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工作。(四)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1、开展教育训练实战专题比武。2、推进县级交警网校平台建设与运用。3、创新队伍建设与管理。4、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工作。5、督查督办情况纳入评估。(五)重特大案事件、队伍问题追责。
预决算公开:2018年,按照上级的要求,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桃江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准确地进行了预决算公开。
资产管理:为进一步加强资产的管理,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制定了《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警用装备管理制度》等,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对资产登记、领用、销审等手续做了相关规定。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制定了《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车管理办法》等。2018年度“三公经费”99.51万元,与2017年96.51万元同比上升3.1%。公务车辆运行经费88.67万元,同比2017年度84.75万元增长4.62%;公务接待费11.04万元,同比2017年度11.76万元下降6.52%;无因公出国(境)费。
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近年来,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继健全并完善了《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关财务管理规定》、《事故担保金往来票据管理规定》、《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经费报销会审联签制度》、《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车管理办法》、《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
项目绩效总目标完成情况:2018年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和决策下,统筹推进城市保畅通、农村保安全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在全县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员较2017年稳步增长,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2017年同期减少。大队在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交管业务和政治建警考核中,综合成绩位列先进,实现了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落实“放管服”改革20项措施,全面提速窗口管理服务。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分析
从整体情况来看,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基本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年初预算支出140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2.81万元,项目支出450万元,年末决算支出239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7.54万元,各项支出合规,并厉行节约,支出大部制定了有关方案,基本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但因部分项目未实施完成,相关项目资金暂未支付到位。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此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的主要过程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署,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领导及相关部门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积极整改,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2018年,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安全至上”的发展理念,全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全县机动车保有量较2017年增加1.08万辆、增长7%,驾驶人增加0.92万人、增长7%的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较2017年分别下降10.02%、10.24%、14.32%、19.62%,实现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
(一)、进一步推动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充分发挥道安委及其办公室的指导、协调、督办作用,初步建立了权责分明、协同共治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紧紧抓住农村这一重特大事故防控重点,全力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全县共建成乡镇交通管理服务站 15个,配备交通安全管理员、协管员90人,建成村组(社区)交通安全劝导站238个,配备劝导员238人,基本实现“一乡一站,一村一员”。依托“两站两员”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共采集录入基础数据和工作动态信息2.3万余条。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清零。一是道路方面。牵头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道路附属交通安全设施的排查,配合有关部门对长下坡、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进行排查。按照“一单四制”要求,逐一明确牵头治理部门及完成时限。上级督办的安全隐患路段全部治理到位。二是行车方面,落实重点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定期抄告及“黑名单”制度,持续开展黄标车、老旧车专项淘汰工作,重点车辆报废率、检验率、交通违法清零率和重点驾驶人换证率、审验率分别达到100%、100%、96.34%和96.73%、97.61%。三是人文方面,开展事故预防“大曝光、大提示、大警示”宣传活动,累计曝光车辆违法400余起、违法驾驶人320余人、安全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2家,推送警示提示短信213万条。
(三)、进一步推进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 “冬春攻势”、农村“百日集中整治”、“强执法防事故”行动、酒驾醉驾毒驾周末夜查、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国省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农村面包车集中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全县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2.2万起,无证驾驶证200余起。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按程序办理,形成严管重罚高压态势。结合“创文”和中心城区货车禁限行工作,对影响城市形象、妨碍道路畅通的交通“顽疾”开展常态化整治,共查处闯红灯4672起、摩托车和电动车违法27673起、机动车违法停车14362起、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1603起。
(四)、进一步夯实交通管理基层基础。加强基层执法保障,购置更新2台执勤执法车辆,配置执法记录仪20台、对讲机20台。强化交管科技支撑。依托查缉布控系统、集成指挥平台,精准指挥,精准打击,共成功拦截嫌疑车辆423台,查处涉牌涉证违法26起、逾期未检验49起、未报废94起。推进安全设施建设,农村公路大力实施“生命防护工程”,共增设波型防护栏18公里、安全提示牌400余块。城区道路对隔离护栏、二次过街设施进行优化,共安装中心护栏1200米、优化二次过街设施4处,筑起了道路交通安全的“防护墙”。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未按期实施或按期完成,导致项目资金年末结转结余金额较大。
2、交通设备设施存在老旧、落后及维护不及时现象,有待进一步更新完善。
3、部分办公设备更新换代较快,需要更换的设备越来越多,但设备处置不及时,导致资产管理系统中使用状态与实际有差异。
五、有关建议
1、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和绩效考评,提高项目实施效率效果以按期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2、加强专业设备更新和维护为更好的提高交通管理水平提供硬件支持。
3、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查,及时更新淘汰产品,提高办公效率。
附件: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桃财绩〔2019〕8号 关于开展2018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桃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