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江县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10 14:31 信息来源:县委政法委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综治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督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6、组织、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开展为经济建设服务工作,优化经济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探索政法工作规律,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管理政法系统正股职干部,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的干部队伍。

9、指导乡镇政法、综治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委政法委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设有县综治办、县委维稳办、执法监督室、政工室、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12人,实有在职人员18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政法委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县委政法委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县委政法委部门预算为县委政法委本级预算汇总情况。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委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维稳、国安、民调、网格化管理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324.3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去年增加70.48万元,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324.3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较去年增加70.48万元,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4.3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27.3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9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维稳、国安、民调、网格化管理等。其中:国安办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国安办日常工作;护路联防经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护路联防工作;民调中心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民调工作;见义勇为奖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奖励;涉法涉诉信访及执法监督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涉法涉诉信访及执法监督工作;综治经费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综治工作;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支出万元,主要用于网格化管理工作;维稳工作经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维稳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县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9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16万元,上升27.07%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县委政法委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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