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委政法委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综治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督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6、组织、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开展为经济建设服务工作,优化经济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探索政法工作规律,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管理政法系统正股职干部,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的干部队伍。
9、指导乡镇政法、综治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情况
县委政法委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设有县综治办、县委维稳办、执法监督室、政工室、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12人,实有在职人员15人。
二、县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