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桃江县森林公安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我局为县人民政府正科级机构,下设武潭、鸬鹚渡、牛田3个派出所,内设政工文秘室、法制办公室、刑侦治安队、森林消防股,有在职在编人员 24人,退休4人,协警2人。主要职责为:1、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2、侦办危害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植物、濒危物种及一切破坏森林的案件,掌握森林消长动态,打击毁林犯罪活动;3、规划森林防火设施的建设,掌握与发布森林火险预报,火灾信息,协调、组织、指挥重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4、负责指导基层森林公安派出所的业务建设,负责办理森林公安干警的业务和政治培训,负责办理森林警察的授衔工作;5、完成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020年度整体支出为56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448.49万元,项目支出为118.85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为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科学合理编制年度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实现科学理财。保护森林生态安全,守护青山绿水,依法化解涉林矛盾纠纷,维护林农合法权益,助推“法治桃江”建设,深化林区社会综治,建设平安桃江;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受害面积控制在千分之二以内,并呈下降趋势。
二、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全年基本支出448.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88.69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1969万元,三公经费15.602万元。
为严格资金管理,我局从源头着手,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民警精细化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实行会审联签,做到重大支出集体研究,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
(二)项目支出
全年项目支出共118.8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8.85万元.
我局制定了《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设置专项资金专户,专项核算,分帐管理,坚持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与审计部门项目审计,同时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及时纠正资金管理上的不良行为。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做到了专帐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现象。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严格按照《桃江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实施办法》要求接处警,确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损失。针对性采取各项工作措施,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杜绝了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确保了我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春节以来,全县共接到森林火警报警8起,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间,要求乡镇和各部门传达贯好国家、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就春节和清明节、国庆期间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分别发文,就如何作好两节期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进行了强调和部署。对森林防火提出:责任落实到位,火源管控到位,应急准备到位,值班防守到位“四个到位”的要求。要求各村级护林员在森林防火高火险天气时段,鸣锣示警,定点守护,及时劝导,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和重特大森林火灾。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充分利用电视、标语、短信、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防火教育警钟长鸣。今年以来,全县县乡村三级多次召开各种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制作悬挂横幅、标语1500余条、出防火专版12栏,出动宣传车300余次,发布森林防火手机短信45万余条,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印发森林防火戒严令15000分张贴至村组社区。
3、严格值班备勤。加强值班备勤,做到了科学调度,及时处置火情,确保了政令畅通。春节以来,共接到森林火灾报警8次,并详细作好接处警记录,妥善处置警情。
4、积极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活动,督促护林员充分履行好巡护森林、鸣锣预警、及时报告、 快速处置的职责, 最大限度消除各类森林火灾隐患。对林区开展网格化、 地毯式森林火灾隐患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零容忍”,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建立整改台帐,全程跟踪督办,一抓到底。
5、加大督查力度。重点督查森林防火责任落实、经费保障、防火宣传、业务培训、隐患排查、火源管控、值班调度、 物资储备、快速反应等方面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今年节日期间,对全县15个乡镇的森林防火值班备勤、火源管理、责任制落实等管理方面进行了3次暗访督查和6次电话督查。
通过牢牢抓住“预防” 这一根本环节,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和野外火源管理等措施,构筑起了严密的防控体系,确保全县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员事故,切实保护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项目的实施全部通过县政府采购进行, 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无截留、滞留、无挪用、串用现象。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推进平安林区建设,确保辖区长治久安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林区涉黑涉恶势力,推动“法治林区”建设。通过加强4个林区警务室的建设和管理,利用警务前移强化林区治安巡查、线索摸排工作,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进林区活动8次。针对复杂的林权矛盾纠纷,森林公安不推不避,主动联系县林业局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积极调解、公开答复,化解各类涉林纠纷26起,林区社会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2、坚决打击违法犯罪,守护绿水青山
今年以来,我局保持高压态势,严守生态红线,大力开展“昆仑2020”专项行动,采取领导班子分片包干责任制,共办理刑事案件21起,已破获20起,刑事拘留14人,提请逮捕1人,移送起诉18起,专项行动在全县打出了较好的声势和效果。针对桃江森林资源密集,林区众多,林情社情复杂的情况,我局抽调精干警力,组建专案组,对重点疑难案件专案侦办。在侦办李某某非法收购、销售野生动物案件中,专案组辗转湖南、湖北、贵州、安徽等省,对非法收购、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上、下线进行缜密侦查,现场查获蛇类1041.7公斤、干蛇尾50.27公斤,一举摧毁跨省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犯罪网络,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金额达700余万元。我局借助县公安局相关警种技术支持,联合检察院、法法、林业、农业农村、市监等部门,建立完善定期会商、联动执法等工作机制,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巡查,共清理整治市场、酒楼、饭店等场所50余个(次),实施跨部门联动“打防管控”,推进综合治理取得新成效。
在开展长江流域全面禁捕整治工作中,我局加强与农业农村等行政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主动对接,精准发力,迅速查明赵某某在资江河道内利用粘网非法捕捞鱼类29条;吴某某购买电源逆变器,架设电线至资江河道内,非法电鱼10余次;昌某某利用电鱼设备非法捕鱼6次等犯罪事实,共刑事拘留5人,有效实现了案件快侦快破。
3、落实森林防灭火职责,保证形势稳定
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全面配合应急管理、林业部门完成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能移交工作,确保了工作不断档、不缺位,职能移交后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服从统一指挥,密切配合森林防灭火工作。
4、落实各项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大力推动党建促扶贫。局党组每月调度苏团村和崆峒村扶贫工作,发动全体在职人员(包括辅警),结对帮扶贫困群众126户;选派副科级干部张坚同志任苏团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长,同时派出一名队员协助,选派常奇特同志任崆峒村担任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长,3人长期驻村开展工作;为扶贫帮困提供专项资金10万余元,解决贫困群众实际问题58项。
扎实开展 “双创”工作。组织森林公安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卫生清扫、文明劝导,在凤凰山社区进行创建工作和“门前三包”入户宣传和督导,持续加强保护森林资源等社会公益宣传。举办道德讲堂和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林区等文明创建活动。
5、强化过硬队伍建设,提升整体水平
2020年,我局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大力加强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能力素质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从优待警建设。组织全体民警前往益阳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学习教育、重温入党誓词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民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
坚持规范执法,持续纠正民警接处警流程、证据采集、涉案财物处理等执法不规范突出问题。落实所有案件网上办理审核,开放“阳光警务”公开平台,强化实时动态监督。投入10余万元完成基层所、队办公自动化建设,配备便携式电脑、打印机等办案设备,规范了办案程序,提高了执法质量。严格落实各项纪律规定。
五、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目标、责任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效果显著。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分析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保证责任落实到位。三是深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总结经验教训,加强评价结果和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通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进一步强化了财政支出绩效理念,科学合理编制年度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科学理财。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资金使用年度预算理念有待加强。
七、改进措施和建议
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支出预算,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依法有效使用财政资金,使有效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2020年度桃江县森林防火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桃江县地处湘中偏北,资水中下游,国土面积309万亩,总人口87万,辖15个乡镇,285个行政村和社区,林地面积187万亩,森林覆盖率62.98%。先后获得中国竹子之乡、全国绿色小康县、湖南省重点林区县、湖南省林业十强县、湖南省毛竹生产示范县等荣誉称号。
桃江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成立于1999年9月, 2009年12月正式更名为桃江县森林公安局,核定政法专项编制24人,现有在职民警24人。局内设政工文秘室、法制办公室、刑侦治安队、森林消防股,下辖武潭、鸬鹚渡、牛田三个派出所。
(二)、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湖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及市县森林防火责任状要求,按我县林地面积2元/公顷的标准,县财政预算安排24万元森林防火经费。
(三)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为加快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程,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实现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2‰的责任目标。
二、 项目组织实施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2020年本级下达我县森林防火资金24万元,支出24万元。
(二)项目的实施,全部通过政府统一采购。
(三)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无截留、滞留、无挪用、串用现象。
三、项目绩效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严格按照《桃江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实施办法》要求接处警,确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损失。针对性采取各项工作措施,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杜绝了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确保了我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春节以来,全县共接到森林火警报警8起,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间,要求乡镇和各部门传达贯好国家、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就春节和清明节、国庆期间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分别发文,就如何作好两节期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进行了强调和部署。对森林防火提出:责任落实到位,火源管控到位,应急准备到位,值班防守到位“四个到位”的要求。要求各村级护林员在森林防火高火险天气时段,鸣锣示警,定点守护,及时劝导,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和重特大森林火灾。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充分利用电视、标语、短信、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防火教育警钟长鸣。今年以来,全县县乡村三级多次召开各种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制作悬挂横幅、标语1500余条、出防火专版12栏,出动宣传车300余次,发布森林防火手机短信45万余条,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印发森林防火戒严令15000分张贴至村组社区。
3、严格值班备勤。加强值班备勤,做到了科学调度,及时处置火情,确保了政令畅通。春节以来,共接到森林火灾报警18次,并详细作好接处警记录,妥善处置警情。
4、积极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活动,督促护林员充分履行好巡护森林、鸣锣预警、及时报告、 快速处置的职责, 最大限度消除各类森林火灾隐患。对林区开展网格化、 地毯式森林火灾隐患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零容忍”,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建立整改台帐,全程跟踪督办,一抓到底。
5、加大督查力度。重点督查森林防火责任落实、经费保障、防火宣传、业务培训、隐患排查、火源管控、值班调度、 物资储备、快速反应等方面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今年节日期间,对全县15个乡镇的森林防火值班备勤、火源管理、责任制落实等管理方面进行了2次暗访督查和8次电话督查。
通过牢牢抓住“预防” 这一根本环节,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和野外火源管理等措施,构筑起了严密的防控体系,确保全县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员事故,切实保护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项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根据县财绩[2021] 14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对2020年度森林防火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2020年我县森林防火专项资金使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和效果。通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进一步强化了财政支出绩效理念,科学合理编制年度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科学理财。
五、 项目实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存在的问题:森林防火设施设备老化,科技含量不高,不能适应形势需要。森林防火队伍的培训、教育长效机制不完善。
改进办法:积极向上级部门申报,争取项目资金,改善我县森林防火工作现状。
附件1
桃江县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单位名称(盖章):桃江县森林公安局 填报日期:2021年 3月10日 金额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年初预算 |
收入来源 |
实际支出 |
年末结转结余 |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小 |
基本支出 |
项 目 支 出 |
小 |
上年结 转结 余 |
上级财政 |
县级财政 |
其 |
小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资本性支出 |
其 |
项目 名称 |
小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资本性支出 |
其 |
小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423.49 |
365.49 |
58 |
567.34 |
|
|
567.34 |
|
448.49 |
388.69 |
59.79 |
|
|
|
|
|
118.85 |
|
118.85 |
|
|
|
|
0 |
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单位有多个项目的,请按项目分别填列。
填报人: 胡平 单位负责人(签字): 李跃强
附件4
桃江县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部门(盖章):桃江县森林公安局 填报日期: 2021 年 3 月 10 日 金额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项目名称:森林防火 |
项目总投资额:44.08万元 |
项目完成时间:2020年 1月 1日—— 2020年12月31日 |
||||||||||||||||||||
一、2020年项目资金来源 |
二、2020年项目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
三、2020年项目完成情况(完成项目数量指标) |
||||||||||||||||||||
小 |
上年 结 转 结余 |
本年上级拨款 |
本年县级财政拨款 |
债务资金 |
其他自筹 |
本年小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资本性支出 |
其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24 |
|
|
24 |
|
|
24 |
|
24 |
|
|
|
|
24 |
召开森林防火会议2次 |
出动宣传车300余台次 |
出防火专版12栏
|
广电宣传15000余次
|
组织扑火演练1次
|
发布告通知15000余份
|
标语横幅1500余条 |
|
|
注:本表按项目填写,一个项目一张表格。完成项目数量指标是指完成项目的具体指标,单位为米、公里、平方米、亩、立方、件、个、头、次、人等等;“1--10”填写指标名称,如村级道路硬化,下栏填写指标数值,如5公里。
填报人: 胡平 项目负责人(签字): 文加生
附件2
桃江县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评价单位(盖章):桃江县森林公安局 填报日期:2021年 3月15日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说明 |
分值 |
自评得分 |
审核得分 |
|
设定 目标 (7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3分)
|
部门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 |
1、是否设立年度绩效目标,目标是否明确; |
1 |
1 |
|
2、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
1 |
1 |
|
||||
3、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
1 |
1 |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 |
1、指标设置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 |
1 |
1 |
|
||
2、指标值的设置是否符合逻辑,是否符合行业标准和相关要求; |
1 |
1 |
|
||||
3、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
1 |
1 |
|
||||
4、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
1 |
1 |
|
||||
预算 配置 (3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以实际享受部门工会待遇的人数为准)与编制数的比率,反映部门人员成本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大于1的视情况扣分。 |
1 |
1 |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1分)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反映部门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大于0的计0分,等于0的计0.5分,小于0的计1分。 |
1 |
1 |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反映部门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总额)×100%。,60%及以上计1分,60%以下的不计分。 |
1 |
1 |
|
||
过程 (30分)
|
预算
|
预算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反映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按比例计分。 |
1 |
1 |
|
预算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因落实国家政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与预算数的比率,反映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预算数)×100%。无调整的计满分,有调整的视情扣分。 |
3 |
2.5 |
|
||
支付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反映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支付进度同步的计满分,不同步的视情扣分。 |
1 |
1 |
|
||
结
转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 |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结转结余率过大的视情扣分。 |
1 |
1 |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1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反映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控制较好的计满分,控制不好的视情扣分。 |
1 |
1 |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反映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控制较好的计满分,控制不好的视情扣分。 |
1 |
1 |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执行较好的计满分,执行不好的视情扣分。 |
1 |
1 |
|
||
投资评审执行率 (1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进行投资评审的项目金额与应进行投资评审的项目金额的比率。 |
投资评审执行率=实际进行投资评审的项目金额/应执行投资评审的项目金额×100%;按执行比率计分。 |
1 |
1 |
|
||
过程 (30分)
|
预算 管理 |
制度管理 |
部门为加强目标管理、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反映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1、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具有或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部控制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
1 |
1 |
|
2、相关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1 |
1 |
|
||||
3、相关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1 |
1 |
|
||||
4、制度执行机构是否健全; |
1 |
1 |
|
||||
5、是否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机制运行是否有效。 |
1 |
1 |
|
||||
资金管理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反映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1、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1 |
1 |
|
||
2、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 |
1 |
1 |
|
||||
3、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 |
1 |
0.5 |
|
||||
4、资金拨付是否程序规范、手续齐备; |
1 |
1 |
|
||||
5、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1 |
1 |
|
||||
绩效管理 (3分) |
部门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贯彻绩效理念采取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为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的努力程度。 |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绩效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
1 |
1 |
|
||
2、是否有绩效管理的职能部门和人员; |
1 |
1 |
|
||||
3、是否按要求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
1 |
1 |
|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是否完善,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信息。 |
1、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
1 |
1 |
|
||
2、是否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
1 |
1 |
|
||||
|
资产 |
制度 健全性 (1分)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是否有健全完整的管理制度,反映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合法、合规、完整的资产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
1 |
1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1、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法合规,保存是否完整,是否账实相符; |
1 |
1 |
|
||
2、资产是否及时登记入资产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统与账务系统是否按时对账,两账相符; |
1 |
1 |
|
||||
3、资产处置是否规范,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1 |
1 |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反映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较好的计满分,利用不好的视情扣分。 |
1 |
1 |
|
||
产出 |
职责 履行 (30分) |
实际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 |
实际完成率=(年度或规划期内实际完成工作任务数/计划工作数)×100%。按比例计分。 |
10 |
10 |
|
完成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按比例计分。 |
10 |
10 |
|
||
质量 达标率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按比例计分。 |
5 |
4.5 |
|
||
产出 |
职责 履行 (30分)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计划数的比率。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按比例计分。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
5 |
5 |
|
效果 |
履职 |
经济效益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此三项指标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进行评价评分,分值可根据部门职能作相应调整 。 |
10 |
9.5 |
|
社会效益 (10分)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10 |
9.5 |
|
|||
生态效益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5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部门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等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部门完成工作或提供的服务是否满意。95%及以上计5分,80%(含)——95%(不含) 3分,80%以下不计分。 |
5 |
5 |
|
||
总 分 |
100 |
97.5 |
|
填报人:胡平 单位负责人(签字):李跃强
附件5
桃江县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评价单位(盖章):桃江县森林公安局 项目名称: 森林防火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指标内容 |
指标说明 |
分值 |
自评得分 |
审核得分 |
投入 (15分) |
项目
|
立项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
1、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
1 |
1 |
|
2、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
1 |
1 |
|
||||
3、项目事前是否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
1 |
1 |
|
||||
绩效 目标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绩效目标管理要求,是否符合客观实际。 |
1、是否按绩效管理要求申报项目绩效目标; |
1 |
1 |
|
||
2、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
1 |
1 |
|
||||
3、是否与项目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
1 |
1 |
|
||||
4、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
1 |
1 |
|
||||
5、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
1 |
1 |
|
||||
绩效 指标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1、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
1 |
1 |
|
||
2、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
1 |
1 |
|
||||
3、指标值的设置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和行业规定; |
1 |
1 |
|
||||
4、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
1 |
1 |
|
||||
5、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1 |
1 |
|
||||
投入 (15分) |
资金 |
资金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反映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100%,全额到位或部分不到位但不影响项目进度的计满分,部分不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的按比例计分。 |
1 |
1 |
|
到位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反映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到位及时或部分到位不及时但不影响项目进度的计满分,部分到位不及时并影响项目进度的按比例计分。 |
1 |
1 |
|
||
过程 |
项目
|
制度 健全性 |
项目单位的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1、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 |
1 |
1 |
|
2、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1 |
1 |
|
||||
制度执行有效性(8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项目管理规定,有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1、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规定; |
1 |
1 |
|
||
2、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
5 |
4 |
|
||||
3、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
1 |
1 |
|
||||
4、项目实施的机构人员、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1 |
1 |
|
||||
项目 |
项目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 |
1.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
1 |
1 |
|
||
2. 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
1 |
1 |
|
||||
3、项目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
1 |
1 |
|
||||
财务 |
财务 |
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反映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
1 |
1 |
|
|
2、制度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1 |
1 |
|
||||
过程 |
财务 |
资金 管理 (7分) |
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1、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财政投资评审; |
1 |
0 |
|
2、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1 |
1 |
|
||||
3、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
1 |
1 |
|
||||
4、资金的支付是否符合支付管理的流程和要求; |
1 |
1 |
|
||||
5、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
1 |
1 |
|
||||
6、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
1 |
1 |
|
||||
7、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1 |
1 |
|
||||
财务 |
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 |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相关岗位设置是否符合内控要求; |
1 |
1 |
|
||
2、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
1 |
1 |
|
||||
3、成本是否得到有效的控制,是否发生不必要的支出。 |
1 |
1 |
|
||||
产出 |
项目 |
计划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反映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计划完成率=(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计划产出数量)×100%。按比例计分。 |
10 |
9.5 |
|
完成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反映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及时完成的或未及时完成但不影响项目总进度的计满分,影响总进度的按比例计分。 |
5 |
5 |
|
||
产出 |
项目 |
质量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反映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实际产出数)×100%。按比例计分。 |
5 |
4.5 |
|
成本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反映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大于0计10分,等于0计9分,小于0计0—5分。(因市场因素或不可抗力影响导致成本超出计划的可不扣分) |
10 |
9 |
|
||
效果 |
项目 |
经济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此四项指标应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进行评价评分。 |
5 |
5 |
|
社会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5 |
5 |
|
|||
生态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5 |
5 |
|
|||
可持续 (10分)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10 |
10 |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群体或个人对项目的实施过程、结果是否满意。95%及以上计5分,80%(含)——95%(不含) 3分,80%以下不计分。 |
5 |
5 |
|
||
总 分 |
100 |
96 |
|
备注:本表按项目填写,一个项目一张表格。
填报人:胡平 项目负责人(签字): 文加生 填报日期: 2021年3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