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精神,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和部门责任意识,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桃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桃财绩[2020]11号)文件的要求,我中心对2019年度财政性资金整体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①贯彻执行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与房地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县城建设总体规划和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拟定全县房地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
②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定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产权产籍和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及服务行为;监督房地产交易,房产测绘及其成果应用。
③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建立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拟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拟定全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组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并对其使用和经营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
④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责任。拟定适合县情的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县本级存量住房出售、职工住房补贴和租金改革方案的审核。
⑤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城市危险房屋安全鉴定的监督管理;负责白蚁防治工作。
⑥负责房地产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开发项目审核、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负责住房置业担保的监督管理,规范国有直管公房经营管理行为,指导社会房屋经营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负责监督管理物业企业的资质和物业管理行为;负责城镇私有房屋(含外籍人员房屋)监督管理;协助处理和落实私房政策遗留问题。
⑦负责房地产信息化和网络建设,房地产信息采集、分析、发布及信息数据库的建设;负责全县房地产业信息的统计;会同有关部门建设房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
⑧负责房产交易与产权管理,对房屋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活动以及房屋面积、价格、产权档案等管理。具体包括:楼盘表管理;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购房资格审核与房源信息核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等;房屋抵押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房屋面积管理;房屋价值确认和交易价格评估管理;房屋交易与产权服务窗口建设;政策性房屋产权与上市交易管理;其他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等。
⑨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住房保障中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9个:桃花江房地产管理所、牛田房地产管理所、武潭房地产管理所、灰山港房地产管理所、大栗港房地产管理所、马迹塘房地产管理所、白蚁防治所、物业管理所、执法大队。
我中心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务审计股、政策法规股、公房管理股、开发经营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股七个股室。
3.人员情况
财政补助编制256个,实际在编人数189人,退休人员78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5697.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8.0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62.78万元,农林水支出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44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2057.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14.6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87.87万元,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94万元,主要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万元,年底决算支出为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项目支出3640.36万元,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40.36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实务支出296.36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3117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20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7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我中心成立了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全部资金已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我中心资金使用一直都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办公室全部经费支出都遵循“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坚持先请示后开支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履行审批手续,确保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安全性、合理性。
三、县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无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工作重心,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瞄准群众所思所盼,寻求良策力解难题,切实推动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等各项工作行稳致远。主要绩效如下:
1、各项经济指标全面完成。全年完成立项争资完成立项争资8168万元;招商引资1亿元;房地产相关税收代征329万元,为任务数的149%;完成房地产业开发投资13.18亿元以上,商品房销售面积33万平方米以上,年增长5.6%。
2、棚改工作实效显著。2019年是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扎实开展全面落实的一年。竹业城一期(锦绣城)项目,竹业城地块完成土地交付已顺利动工。其他地块完成意向调查、实物量调查等工作,已按部就班开展征拆协议签订工作。老区公所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完成征拆协议签订、房屋倒地、场地平整等工作,土地已挂牌出让。竹业城二期原种场片区项目,完成了项目规划审核,签订了投资合同,房屋征收协议签订和房屋拆除倒地工作基本完成,已进入土地成本核算阶段。滨江棚改项目D地块,已完成征收协议签订、土地交付等工作。七一五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发布招商公告,确定了项目投资主体,项目规划已通过县规划大例会审核,意向调查、实物量调查、征拆方案制订均已完成。畜牧局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已通过规划例会审批并发布招商公告,确定了项目投资主体,现正与投资商洽谈项目投资合同。东城新苑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完成项目用地报批,红线内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及地面上附着物补偿等工作,其中有70户已完成房屋主体竣工,另30户待复迁安置地分配后即可启动建设。桃江县牛潭河垸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完成安置房建设场地五通一平及基础工程施工,现正进行主体工程施工。
3、保障性住房规范管理。年初,我中心新增分配入住任务为300套,截至目前,已分配入住422套,为目标任务的140%。杨家坳、桃谷山保障房小区遗漏项目现已完工。根据《益阳市公租房分配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我中心对现有保障对象进行了全面的年度资格审查,经认真比对和现场查勘,共清退不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19户。
4、物业管理愈加成熟。一是进一步规范了物业服务行为,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责任边界,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二是进一步落实了对新建物业项目的物业承接检查制度,指导监督建设单位、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做好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检查和交接工作,确保了物业服务项目的平稳交接。三是进一步完善物业协会建设功能,组织开办了桃江县第一届物业管理员培训班。四是完善物业服务投诉平台,建立健全了投诉反馈机制,成立了桃江县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解决了广大群众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有效诉求。
5.双创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一是加大了对公租房小区的乱搭乱建的整治行动,对几个小区内的乱搭乱建进行了整治清理。二是加强了张家码头农贸市场和豪苑市场的秩序的整治,对周边的越门经营和小摊小贩进行了规范,对新华书店的消防通道占用进行了清理,对市场内的配套设施设备进行了维修更新改造。三是交通文明劝导工作积极落实到位,对责任路段和网格化地段及时清扫到位。四是在省级验收中,我中心负责的相关工作均落实到位。
6.精准扶贫工作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定期走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实行扶贫帮困“一户一策”,解决贫困户的实际困难。24名工作队员动真情、真扶贫、扶真贫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真正做到了“不脱贫不收队”。全年共下村走访20余次,支持精准扶贫资金21万余元,帮助30户贫困户实现了脱贫摘帽。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于绩效评价的认识不够深入,把预算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
(2)绩效目标和指标往往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过程有效约束不够,存在一定的偏差。
(3)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部分特色指标缺乏数据支持和可行的分析测评,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六、改进措施和建议
我中心将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规范绩效评价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相关信息完整、可靠,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资金实际使用和产生的绩效状况,为今后该项目实施方向及管理方式的改进提供指导。
桃江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评价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20 年 4 月 02 日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说明 |
分值 |
自评得分 |
审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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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 目标 (10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5分) |
部门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 |
1、是否设立年度绩效目标,目标是否明确;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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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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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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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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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明确性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 |
1、指标设置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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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标值的设置是否符合逻辑,是否符合行业标准和相关要求;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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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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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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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配置 (10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以实际享受部门工会待遇的人数为准)与编制数的比率,反映部门人员成本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大于1的视情况扣分。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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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变动率 (3分)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反映部门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大于0的计0分,等于0的计3分,小于0的计4分。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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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出安排率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反映部门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总额)×100%。80%及以上计满分,60%及以上计3分,40%及以上计2分,40%以下的计1分。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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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40分) |
预算 |
预算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反映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按比例计分。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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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因落实国家政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与预算数的比率,反映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预算数)×100%。无调整的计满分,有调整的视情扣分。 |
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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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反映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支付进度同步的计满分,不同步的视情扣分。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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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转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 |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结转结余率过大的视情扣分。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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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控制率 (2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反映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控制较好的计满分,控制不好的视情扣分。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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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反映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控制较好的计满分,控制不好的视情扣分。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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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执行率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执行较好的计满分,执行不好的视情扣分。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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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评审执行率 (1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进行投资评审的项目金额与应进行投资评审的项目金额的比率。 |
投资评审执行率=实际进行投资评审的项目金额/应执行投资评审的项目金额×100%;按执行比率计分。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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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40分) |
预算 管理 |
制度管理 |
部门为加强目标管理、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反映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1、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具有或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部控制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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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关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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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关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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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制度执行机构是否健全;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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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机制运行是否有效。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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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反映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1、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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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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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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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金拨付是否程序规范、手续齐备;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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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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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 (4分) |
部门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贯彻绩效理念采取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为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的努力程度。 |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绩效管理制度;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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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有绩效管理的职能部门和人员;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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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绩效管理制度是否有效落实;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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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按要求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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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是否完善,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信息。 |
1、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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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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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
制度 健全性 (2分)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是否有健全完整的管理制度,反映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1.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合法、合规、完整的资产管理制度;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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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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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安全性 |
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1、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法合规,保存是否完整,是否账实相符;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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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是否及时登记入资产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统与账务系统是否按时对账,两账相符;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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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产配置是否合理,是否得到有效利用;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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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产处置是否规范,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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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利用率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反映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较好的计满分,利用不好的视情扣分。 |
1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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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
职责 履行 (20分) |
实际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 |
实际完成率=(年度或规划期内实际完成工作任务数/计划工作数)×100%。按比例计分。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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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按比例计分。 |
5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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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达标率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按比例计分。 |
5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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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
职责 履行 (20分)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计划数的比率。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按比例计分。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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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
履职 |
经济效益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此三项指标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进行评价评分。 |
5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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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5分)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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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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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部门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等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部门完成工作或提供的服务是否满意。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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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100 |
9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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