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桃锰社区服务指导中心2019年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桃江县桃锰社区服务指导中心是2009年1月1日成立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9人,2019年实有在职人员9人(其中参公管理8人、全额事业1人)。为一级预算单位,无独立二级单位,内设三个股室:办公室、社保股、资产财务股,下辖川门湾社区。
(二)、单位主要职能
1.负责原桃江锰矿退休人员、退养人员、抚恤人员、退养家属工、1-6级伤残人员、职业病人员的管理及有关费用的落实和发放。
2.负责原桃江锰矿破产清算组遗留问题的处理。
3.履行原桃江锰矿的社会化管理职能,负责下辖川门湾社区的管理工作
4.负责原桃江锰矿移交桃江县政府资产的管理。
5.负责辖区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6.负责辖区党务、组织、宣传、社会稳定工作。
7.完成桃江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桃江县桃锰社区服务指导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无独立二级单位,故为一级部门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7611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1500元,增长15.89%;支出总计17611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1500元,增长15.8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二、2019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 17611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1100元,占 100%;事业收入0元,占 0%;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7611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1100元,占 85.24%;项目支出260000元,占14.76%。
四、2018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611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1500元,增长15.8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611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1500元,增长15.8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
五、2018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611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1500元,增长15.8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611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1500元,增长15.8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人员经费支出 1021273元,占 57.99%,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79827元,占27.25%,项目支出260000元,占14.7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财政拨款支出 1741100元,主要用于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和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组织事务)财政拨款支出10000元,用于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其他扶贫支出财政拨款支出10000元,用于驻村帮贫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1273元,全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公用经费支出47982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无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000元,支出决算为35430元,完成预算的88.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5430元,完成预算的77.15%。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543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00元,占56.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5430元,占43.55%。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的开支内容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1台
运行经费支出:20000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5430元,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接待219人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上级各部门来我中心检查指导工作公务用餐。
九、关于 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内控制度建设及完善情况
1、高度重视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我中心成立了以胡霞初同志任组长,陈文革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明确了绩效评价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强化了财政预算支出的管理意识。
2、积极参加桃江县财政性资金绩效管理业务培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
3、建立了中心财政性资金管理的一系列内控制度,并不断进行完善和修订,如来客接待制度、办公文具领用制度、预算管理制度、会计岗位职责、出纳岗位职责、公差管理和差旅费报销制度、采购控制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等。
4、严格执行制度,特别是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
(二)、部门整体支出及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
我中心2019年年初基本支出预算96.95万元,实际发生基本支出150.11万元,主要是由于基本支出预算调整,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98万元。
2、项目支出
我中心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42万元,其中川门湾社区工作经费10万元,基础设施维护费15万元,尾沙坝维护费5万元,事业费12万元。项目支出实际发生26万元,主要是由于项目支出预算调整,其中基层党建工作1万元,基础设施维修维护费25万元。
3、预算、决算及结余情况
我中心2019年年初预算13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95万元,项目支出42万元,追加预算37.16万元,本年基本支出150.11万元,项目支出26万元,本年无结余。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根据我中心2019年年初工作计划和重点性工作安排,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内部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
1、经济效益评价
(1)、预算控制较好
我中心编制9人,年未在职人员9 ,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100%,未出现超编用人情况。“三公”经费预算为4万元,实际支出3.54万元,“三公”经费控制较好。
(2)、预算执行较好
我中心2019年支出总额176.11万元,预算指标176.11万元(年初预算138.95万元,追加预算37.16万元),严格按预算执行,年末无结余。
(3)、建立了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对原桃江锰矿清算组所移交桃江县政府的资产进行了盘点、清理,并及时向财政局国资管理部门申报了资产数据,特别是对中心新购资产落实责任到部门和个人,总体执行较好。
(4)、基础设施维护日常化,维修了两处大垮塌护坡,共清理土方870立方米,回填土方480立方米,石砌和砖砌墙体450立方米,对39盏路灯全部进行了维修,并及时对漏雨的平房和公共房屋进行了维修维护。
(5)、切实抓好农村清洁卫生工作,聘请了6名保洁员对社区进行日常清扫和垃圾处理,给社区居民营造一个清洁舒适的居住环境。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中心2019年度自我评价得分为97分。
2、效率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1)、保障了中心工作人员、临聘人员、保洁员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工资的现象,使中心职工安心工作,家庭和睦。
(2)、保障了中心工作的正常运转,各项工作顺利开展,2019年县绩效考核指标全面完成,我中心被桃江县政府年终综合考核评为良好单位(二类单位)。
(3)、做好社区居民来信来访工作,2019年我中心共接待居民来信来访514人次,其中发现7人准备到省上访,我中心及时作出反应,快速处理,通过妥善处理信访事项,维护了社区稳定,确保了一方平安。
(4)、预算资金的社会效益好,效率高,我中心用有限的资金全力营造一个和谐社区,节约开支,把每一分钱用到该用的地方,为原桃江锰矿1800多名退休人员和600多个一次性买断职工服好务,为3000多社区居民办好事、办实事。
3、社区居民满意度评价
2019年,我中心在桃江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和精神,努力工作,全面完成桃江县委县政府交给我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社区居民満意度为10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年初预算138.95万元,追加预算37.16万元,决算176.11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增长和维修维护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运行经费支出110437元,较上年增加28099元,增加34.13%,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 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 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 公务接待支出。
6、运行经费:指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 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 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