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桃锰社区服务指导中心2018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1-09 08:43 信息来源:桃锰社区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桃江县桃锰社区服务指导中心是2009年1月1日成立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9人,2018年实有在职人员9人(其中参公管理8人、全额事业1人)。为一级预算单位,无独立二级单位,内设三个股室:办公室、社保股、资产财务股,下辖川门湾社区。

(二)、单位主要职能

1.负责原桃江锰矿退休人员、退养人员、抚恤人员、退养家属工、1-6级伤残人员、职业病人员的管理及有关费用的落实和发放。

2.负责原桃江锰矿破产清算组遗留问题的处理。

3.履行原桃江锰矿的社会化管理职能,负责下辖川门湾社区的管理工作

4.负责原桃江锰矿移交桃江县政府资产的管理。

5.负责辖区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6.负责辖区党务、组织、宣传、社会稳定工作。

7.完成桃江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桃江县桃锰社区服务指导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无独立二级单位,故为一级部门决算单位。


第三部分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5196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7900元,增长20.44%;支出总计15196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7900元,增长20.4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二、2018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 15196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9600元,占 100%;事业收入0元,占 0%;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519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99600元,占 72.36%;项目支出420000元,占27.64%。

四、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196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7900元,增长20.4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196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7900万元,增长20.44%。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

五、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196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7900元,增长20.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196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7900元,增长20.44%。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人员经费支出 1017262元,占 66.94%,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2338元,占5.42%,项目支出420000元,占27.6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财政拨款支出 1519600元,主要用于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和社区管理事务。

六、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9600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101726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公用经费支出 8233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

七、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八、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000元,支出决算为35438元,完成预算的88.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5438元,完成预算的77.19%。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5438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00元,占56.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5438元,占43.56%。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的开支内容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1台

运行经费支出:20000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5438元,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接待241人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县各部门来我社区检查指导工作公务用餐。

九、关于 2018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内控制度建设及完善情况

1、高度重视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我中心成立了以胡霞初同志任组长,陈文革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明确了绩效评价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强化了财政预算支出的管理意识。

2、积极参加桃江县财政性资金绩效管理业务培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

3、建立了中心财政性资金管理的一系列内控制度,并不断进行完善和修订,如来客接待制度、办公文具领用制度、预算管理制度、会计岗位职责、出纳岗位职责、公差管理和差旅费报销制度、采购控制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等。

4、严格执行制度,特别是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

(二)、部门整体支出及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

我中心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93.96万元,实际发生基本支出109.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5万元,三公经费支出3.54万元,其他12.46万元(包括扶贫费用支出)。

2、项目支出

我中心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42万元,其中川门湾社区工作经费10万元,基础设施维护费15万元,尾沙坝维护费5万元,事业费12万元。项目支出实际发生42万元,其中项目工资支出18.20万元,项目劳务费用支出16.45万元,项目其他支出7.35万元(应由基本支出开支的差旅费和办公费挤占)。

3、预算、决算及结余情况

我中心2018年年初预算资金13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96万元,项目支出42万元,2017年结余5.26万元,追加预算10.74万元,本年基本支出109.96万元,项目支出42万元,本年无结余。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根据我中心2018年年初工作计划和重点性工作安排,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内部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

1、经济效益评价

(1)、预算控制较好

我中心编制9人,年未在职人员9 ,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100%,未出现超编用人情况。“三公”经费预算为4万元,实际支出3.54万元,“三公”经费控制较好。

(2)、预算执行较好

我中心2018年支出总额151.96万元,预算指标151.96万元(年初预算135.96万元,上年结余5.26万元,追加预算10.74万元),严格按预算执行,年末无结余。

(3)、建立了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对原桃江锰矿清算组所移交桃江县政府的资产进行了盘点、清理,并及时向财政局国资管理部门申报了资产数据,特别是对中心新购资产落实责任到部门和个人,总体执行较好。

(4)、基础设施维护日常化,维修了两处大垮塌护坡,共清理土方750立方米,回填土方520立方米,石砌和砖砌墙体410立方米,对41盏路灯全部进行了更新,并及时对漏雨的平房和公共房屋进行了维修维护。

(5)、切实抓好农村清洁卫生工作,聘请了6名保洁员对社区进行日常清扫和垃圾处理,给社区居民营造一个清洁舒适的居住环境。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中心2018年度自我评价得分为93.5分。

2、效率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1)、保障了中心工作人员、临聘人员、保洁员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工资的现象,使中心职工安心工作,家庭和睦。

(2)、保障了中心工作的正常运转,各项工作顺利开展,2018年县绩效考核指标全面完成,我中心被桃江县政府年终综合考核评为良好单位(二类单位)。

(3)、做好社区居民来信来访工作,2018年我中心共接待居民来信来访378人次,其中发现2人准备到省上访,我中心及时作出反应,快速处理,通过妥善处理信访事项,维护了社区稳定,确保了一方平安。

(4)、预算资金的社会效益好,效率高,我中心用有限的资金全力营造一个和谐社区,节约开支,把每一分钱用到该用的地方,为原桃江锰矿1700多名退休人员和700多个一次性买断职工服好务,为2000多社区居民办好事、办实事。

3、社区居民满意度评价

2018年,我中心在桃江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和精神,努力工作,全面完成桃江县委县政府交给我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社区居民満意度为10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年初预算135.96万元,上年结余5.26万元,追加预算10.74万元,决算151.96万元较预算增加16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增长所致。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运行经费支出82338元,较上年减少24314元,减少22.8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34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 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 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 公务接待支出。

6、运行经费:指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 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 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