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DR-2019-01003
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
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4日
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9〕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上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围绕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长远发展,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机制创新,面向全县所有有贫困人口的村(社区),突出43个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在100人以上的面上村,在社会购买、渠道畅通、质量提升、旅游发展等方面组织实施消费扶贫,推动全县贫困户的产品和服务融入全国大市场,推动贫困群众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户的产品和服务消费
(一)各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示范。
1. 鼓励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单位的食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户的粮油、肉禽、竹笋、水果、蔬菜、茶叶、天然饮用水等优质特色农产品,优先从贫困户中聘用工勤人员。(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扶贫办、县委统战部、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2. 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户的产品,建立贫困户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机制,利用“国家扶贫日”等节庆日组织开展农产品促销活动。鼓励各级党、团组织和工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工到与贫困户有利益连结机制、就业的红色革命基地或旅游企业等地开展主题党日、主题团日、工会活动、旅游。各级工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优先采购贫困户的优质农副产品作为节日正常福利,发给工会会员。(牵头单位:县总工会,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文旅广体局、县妇联、团县委等)
(二)建立完善消费扶贫协作机制。将消费扶贫纳入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内容。鼓励驻村帮扶单位和结对帮扶干部带头消费贫困村和贫困户农特产品。(牵头单位:县驻村办,责任单位: 县扶贫办等)
(三)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将消费扶贫纳入“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充分发挥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引导民营企业“以购代捐”“以买代帮”和就业安置、项目开发,客源输送、定点采购等多种方式,采购或推销贫困户的产品和服务。(牵头单位:县工商联,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商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
三、拓宽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
(一)打造供应链条。支持贫困户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流通基础设施和供应链建设。依托县城农产品批发市场,完善乡镇农产品批发市场、集配中心等节点布局,提高农产品规模收储、链式布局、市场化经营能力。支持在城市农贸市场、生鲜市场、连锁超市等建设销售网点,设立扶贫产品专区。引导消费扶贫示范企业加强供应链建设,形成以骨干企业为平台、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为载体、城市销售网点为终端,从田间到餐桌的供应链体系。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国内经贸展会和推广活动,推动贫困户的农产品走出去。(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供销社、桃江邮政分公司等)
(二)建设流通体系。支持建设规模适度、信息化与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因地制宜建设乡镇特色农产品冷链仓储设施,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区域竞争力的农村物流企业。推动供销、邮政与快递、交通运输企业扩展合作范围和服务内容。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完善县级快件分拣中心、乡镇末端网点、自提网点等流通基础设施,联通覆盖所有有贫困人口的快递服务网络,引导贫困户进入快递行业就业,支持通过互联网和移动端向消费者直接销售农产品。(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销社、桃江邮政分公司等)
(三)加强网上营销。支持网络基础设施、服务平台、电商产业孵化园建设。加大村级信息员培训力度,推广“农民+电商”网上直销模式,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协调对接邮乐购等电商大平台资源,助力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和品牌打造,扩大农特产品网销规模。鼓励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农产品网上专卖店、电商扶贫馆和扶贫频道。充分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湖南电商扶贫小店”“潇湘茶网”等平台,针对贫困户优质特色农产品、特色手工艺品等,开展精准产销对接活动。(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科工局、县供销社等)
四、提升农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
(一)加快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积极与农业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进行对接,因地制宜研发、培育和推广贫困户适宜种植的农产品品种和适用的种养技术,提高农业产业科技化水平和农产品品质。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特色农产品地方标准制定,加强农产品原产地保护,开辟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绿色通道。组织龙头企业与贫困户合作创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原料标准化基地。推进县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园区、规模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构建全链条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信用体系。(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市监局等)
(二)提升农产品规模化供给水平。鼓励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超市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等模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合作建立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订单农业、设施农业。实施一批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就近建设初加工设施,提高农产品初加工率。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重点乡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和产业园区聚集。(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扶贫办等)
(三)打造县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推动制定县域性扶贫产品标识,遴选县内优势企业产品和特色农产品,采取统一品牌形象、统一许可授权、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建立追溯机制、统一宣传参展、统一包装标识销售等方式,让品牌惠及企业、农户,着力打造一批“桃江竹笋”等优势特色产品品牌等。(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市监局等)
五、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一)强化设施建设。挖掘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规划。推动乡村旅游公路、景区景点连接线建设,实施农村公路窄路加宽、提质改造、安全防护等工程,提升交通通达性和游客便利度。实施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建设,结合推进特色产业小镇、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一批设施齐备、资源独特的美丽休闲乡村和乡村旅游精品景区。完善景区游步道、停车场、旅游厕所、应急救援等公共设施。鼓励利用农村闲置房屋改造成“乡村客栈”、民宿等旅游接待设施。(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文旅广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等)
(二)提升服务能力。组织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帮助有贫困人口的村(社区)培训从事文化生态旅游、休闲农业的经营管理和服务人才,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开展餐饮、住宿、导游等专业技能培训,提升贫困户规范化服务和标准化水平。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互联网”模式,加大宣传力度,集中推介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目的地。实施旅行社“送客入村”奖励政策,鼓励在新型经营主体带领下,组建带动贫困户参与的乡村旅游,体闲农业等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协会。完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管理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县文旅广体局,责任单位: 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统筹协调,细化实化相关举措,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建立消费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营销对接活动,指导各乡镇开展消费扶贫工作。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做好农产品认定、推荐工作,确保产品质量,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营销活动,要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中提质升级乡村旅游业和扩大劳务就业。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干部和帮扶队伍作用,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广体局、县供销社、县财政局等)
(二)落实财政支持政策。统筹政策资源和资金项目,以农产品供应链、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建设等为重点,支持开展消费扶贫示范。实现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工作覆盖43个贫困村,推动贫困村、贫困户生产农产品、手工制品等进城销售。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激励。对到贫困村投资兴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社保补贴以及“桃江县精准就业扶贫爱心单位”奖补。(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扶贫办、县文旅广新局、县人社局等)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县域内从事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和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强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引导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信用农户信贷需求,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增加消费扶贫信贷投放量。支持收益较好的产业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增强消费扶贫产品和服务供应能力。推进县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向贫困村延伸,构建完善有利于消费扶贫的政策性信贷担保体系。积极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风险补偿等措施,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消费扶贫领域。加强对贫困户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和相关合作社的信用监管,对市场主体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农商行、县财政局等)
(四)完善用地支持政策。加大对消费扶贫用地支持力度。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推进闲置宅基地整治,拆旧复垦腾退出的建设用地指标向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和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等倾斜。(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发改局等)
(五)健全利益联结机制。顺应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意愿,充分发挥成熟市场主体的带贫助贫作用,组织贫困人口与龙头企业、旅游公司、经营大户、专业合作社等建立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贫困户通过参与特色种养殖、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或自主经营电商、超市、家庭旅馆、餐馆等,获取劳务报酬和经营性收入。支持贫困户将家庭承包的土地、自有房屋投入由新型经营主体经营的农业产业、乡村旅游业等,获取财产性收入。(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新局、县人社局、县扶贫办等)
(六)营造浓厚氛围。加大电视广告宣传力度,鼓励县电视台免费播出消费扶贫公益广告。县主要媒体要大力宣传推介贫困户的产品和服务,宣传报道消费扶贫的经验、成效和典型,正向引导消费扶贫舆论,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融媒体中心、县市监局、县工商联等)
(七)强化督促落实。各单位要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将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作为产业扶贫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各项任务和政策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县供销社、县财政局等)
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