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DR-2022-01015
桃政办发〔2022〕20号
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桃江县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桃江县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2022年县人民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
桃江县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的医疗服务新格局,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城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5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建设和发展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逐步改造和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医疗服务模式转变,建立合理就医秩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合县乡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整体提高县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提高县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减少住院病人外流,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确保县域内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并持续提升,逐步达到人民群众得实惠、医疗机构得发展、政府工作得民心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规划。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宏观管理和规划引导,根据县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统筹安排公立医疗机构组建医共体,建立医共体政府投入机制、管理机制、运行机制,协调解决医共体运行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二)坚持公益,创新机制。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创新体制机制,逐步破除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鼓励医共体内成员单位在保持行政隶属关系和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前提下,建立统筹人员调配、薪酬分配等新机制,调动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三)统分结合,同质化提升。理顺县域医共体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体系和持续推动同质化提升工程。实行“一个深化、五个统一、五个不变”,即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统一人力资源管理、统一药品耗材管理、统一信息建设管理、统一医疗业务管理、统一财务绩效管理;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医疗机构事业单位性质、功能定位、财政补偿政策、政府投入方式不变。通过持续推动同质化提升工程,利用县级医院优质资源集中优势,通过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手段,发挥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推进县域医疗资源共享,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与社会效益。
(四)便民惠民,群众受益。坚持以维护人民健康为工作中心,创新医共体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守门人”功能,重点推进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方便群众就近就医,降低群众看病费用,减轻群众负担。
四、工作内容
(一)组建形式。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为牵头单位,组建两个紧密型医共体。县人民医院与桃花江镇卫生院、沾溪镇卫生院、鸬鹚渡镇卫生院、大栗港镇中心卫生院、桃江县第三人民医院(马迹塘镇卫生院)、武潭镇中心卫生院、鲊埠回族乡卫生院、三堂街镇中心卫生院和修山镇卫生院组建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县中医医院与浮邱山乡卫生院、高桥镇卫生院、石牛江镇卫生院、牛田镇中心卫生院、松木塘镇中心卫生院和灰山港镇中心卫生院组建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医共体内各单位原有机构设置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第一名称不变,增挂“桃江县县域医共体XX医院XX分院”牌子。
(二)管理模式。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工作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医共体管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医共体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牵头制定医共体章程、双向转诊操作细则、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建立完善医共体组织架构和运行制度,并具体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完善县域医共体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监督、督促医共体落实各项工作,做好日常协调、监管及考核评价等工作,并将医共体运行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牵头医院:负责制定医共体内各项工作制度、医院章程;承担急危重和疑难病症救治任务和对成员单位业务指导,制定病人接诊、转诊、远程诊疗制度;协调医共体内各医疗卫生单位人员、财务、科室建设管理工作,建立一体化管理机制,确保医疗服务顺畅高效;做好医务人员的上下交流和出诊工作;承担医共体日常工作,做好信息、数据收集、汇总报送等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伤残康复和慢性病治疗管理等任务;开展部分常规诊疗技术和康复、护理等治疗;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完成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目标任务。
(三)运行机制
1. 统一医疗业务管理。牵头医院按业务发展需要派遣技术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开展坐诊、查房、手术及检验检查。组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临床培训中心,按省卫健委确定的培训项目、内容、要求与考核标准,对医共体成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以高血压病、糖尿病、慢阻肺等慢病为切入口,启动慢病分级分层网格化管理模式,将家庭医生签约做实。利用县级医院优质医疗设备资源,实行大型设备统一管理,共同使用,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医共体内影像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检查,节约医疗成本,方便群众就医。
2. 统一药品耗材管理。县域医共体实行药品、耗材“阳光”采购,严格执行网上招标采购,执行药品、医用耗材零差率政策。为促进医共体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允许医共体牵头单位药物集采后,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可以在牵头单位购入本单位无法满足患者的药品,形成医共体内处方流动。
3. 统一信息建设管理。建立信息平台,将县、乡、村三级全民健康信息统一管理,推进医共体成员单位院务管理、诊疗信息、电子病历、医疗服务和120急诊急救等信息互联互通,医共体各成员单位间可以共享县域内居民健康信息数据,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和120急诊急救等服务,方便患者看病就医。
4. 统一技术人才管理。根据业务与管理需要,在不改变编制性质、实名制管理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医共体内部人员合理有序流动。鼓励医共体牵头医院定期不定期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为医共体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打造差异化的医疗技术高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派优秀的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到牵头医院进修学习,切实提高基层医疗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医疗服务需求。
5. 统一财务绩效管理。推行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财务统一集中核算,由县卫健局财务核算中心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财务核算组,办公室设在各牵头医院,人员由各医共体内医疗机构会计人员组成,负责管理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会计核算。各成员单位的财政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不变,医疗服务之外的收入不纳入县域医共体核算和分配。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合理利用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各自优势,建立员工绩效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医共体内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同时,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时效、群众满意度等关键指标纳入绩效分配考核。对于医共体内部开展交流学习、技术指导、专家坐诊,双向转诊的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按照相关标准给予适当补贴。
(四)配套措施
1. 建立业务指导工作机制。建立县域医共体内成员单位医务人员到上级或牵头医院进修和培训机制。牵头医院要通过将晋升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和骨干医师委派到基层成员单位坐诊、巡诊、驻点、定点帮扶、接收进修等方式,努力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有计划地对成员单位的医务人员安排免费进修和专业技术培训,每年举办1-2期乡镇(中心)卫生院技术骨干常见病诊断、鉴别诊断与临床治疗技能培训班,对乡村医生要举办1-2期慢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班,定期委派骨干医生到成员单位进行技术指导或者兼任学科带头人,针对成员单位收治能力短板进行帮扶,为成员单位培养一批能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医护人员,不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
2. 建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按照基层首诊、急慢分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原则,县域医共体内医院实行分级诊疗管理,制定双向转诊的工作程序。辖区内参保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后,一般常见病留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治,轻度疑难复杂或急性期的常见病,由县级医院坐诊专家现场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就地治疗;轻度疑难复杂或急性期的常见病,在县级医院完成诊治且病情平稳后,转回基层医疗机构,原经治医生要指导后续治疗。基层医疗机构受技术条件限制难以诊治的应转往县级医院诊治。与家庭医生签约的参保对象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并通过签约医生转诊(含上转和下转)的,其住院起付线可连续计算,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5-10个百分点。
3. 深化县乡医疗机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充分落实医共体在人员招聘、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聘任等方面的自主权。医共体要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要,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卫生技术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全日制医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需紧缺人才,经组织、编制、人社三家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可由县卫健局会商县人社局采取适当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合格者可视情况安排到岗位空缺的相应乡镇卫生院工作,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和岗位管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对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可不办理执业资质变更,到医共体成员单位执业,全面落实医师多点执业制度。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逐步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有利于人才下沉和医共体发展的薪酬制度。
4. 实行区域信息联网互联互通。利用桃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系统等服务为基础,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全面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完善区域医疗共享信息平台,建立医学检验中心、影像中心,开设绿色通道,实现区域内医疗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技术共享和结果互认。
5. 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牵头医院要根据自身技术专长、专业特色,结合基层医疗机构辖区常见病诊疗收治情况及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有针对性的扶持,打造乡镇特色专科建设,鼓励县级医院专家及团队领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具体科室,建立增量收益各方合理分配的机制,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县域医共体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卫健局,由县卫健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卫健局牵头负责医共体实施工作,县医保局负责加大医保政策对基层倾斜力度,县财政局负责医共体投入政策的落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积极支持县域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建设,县委编办负责医共体内必要的编制调整,县人社局负责做好医共体所需人员聘用和流动管理的落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医共体药品、耗材采购的监管工作。各部门要通力协作,认真落实医共体各项政策措施。
(二)严格督查评估。县卫健局要及时出台医共体绩效考核方案,建立医共体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共体技术辐射带动情况、医疗资源下沉情况等,要将县级医院医疗资源下沉情况与基层医疗机构协作情况以及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引导县级医院履行责任、完善措施,主动帮扶基层,切实发挥引领作用。
(三)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大对开展医共体工作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县域医共体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县域医共体工作顺利运行。
附件:桃江县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桃江县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周登高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 组 长:贺武彬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龚胜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汪小明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吴建平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肖金兰 县委编办主任
孙大军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 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 愈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夏跃军 县财政局局长
胡鹤鸣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詹国辉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
李 静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昌红强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曾少婵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永中 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何 强 县中医医院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卫健局,由詹国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