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DR-2022-01007
桃政办发〔2022〕10号
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秋季县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2022年秋季县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2022年秋季县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为规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1〕16号)、《益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益教发〔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为宗旨,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制度,坚持依法依规、规范操作,严肃入学纪律,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原则。
(三)严格按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标准招生。
三、学校招生计划
根据城区人口居住与学校分布情况,实行一校多片和一片多校相结合划分招生区域。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桃花江小学(招10个班,450人):桃花路社区、桃花江社区、富民社区、杨家坳社区;
桂花园小学(招11个班,495人):创业村、桃谷山社区、团山社区、凤凰山社区;
桃花路小学(招4个班,180人):桃花路社区、凤凰山社区、资江路社区、桃花江社区;
近桃小学(招8个班,360人):近桃社区、富民社区、资江路社区、金凤社区、团山社区;
桃花江镇中心学校小学部(招10个班,450人):近桃社区、金凤社区、杨家坳社区,中梁首府小区,资江路社区部分;
桃谷山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招11个班,495人):打石湾村、花园洞村、创业村部分、团山社区,凯邦华通城、农商城。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
桃花江镇第一中学(招12个班,600人):桃花路社区、近桃社区、金凤社区、桃花江社区、资江路社区、富民社区、杨家坳社区;
桃花江镇第二中学(招19个班,950人):创业村、近桃社区、桃谷山社区、桃花江社区、资江路社区、团山社区、凤凰山社区;
桃花江镇中心学校初中部(招13个班,650人):近桃社区、金凤社区、富民社区、杨家坳社区、中梁首府小区,资江路社区部分;
桃谷山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4个班,200人):打石湾村、花园洞村、团山社区、创业村部分,凯邦华通城、农商城符合就读条件的对象。
四、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22年8月31日止年满6周岁且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原则上为县城小学毕业的六年级学生。对于符合下面第一、二、三、四类条件的其他学生,视学位以及相对就近情况而定。
五、报名类别及需提供的材料
(含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县城小学毕业的六年级学生升入初中七年级也按以下类别网上报名。)以下六类人员均需提供的材料:学生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第一类:县城区常住户籍学生。学生本人或父母一方于2022年3月1日前取得中心城区户口方可申请此类学位。
第二类:在县城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子女。
父母所调入的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第三类:驻本县现役军人子女;烈士、英模子女;今年转业干部、转业士官及部队军休人员子女。
父母一方的现役军人证;相关证明;父母一方转业安置或军休相关证明。
第四类:父母在城区有房产的子女。
1. 父母的房屋产权证;
2. 已购商品房且入住,待办证的,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3. 父母居住公租房的须出具“公有租赁住房租赁证”;
4. 工矿、林场棚改的原始住户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第五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父母一方在城区连续务工满一年以上,提供桃江县人社部门一年以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即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
第六类:外来经商人员及入园(桃江经济开发区)规模企业法人、高管随迁子女。
父母一方在城区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连续经营1年以上(即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入园企业法人或高管由园区提供证明。
六、就读确认程序
(一)学位申请。
进入网上报名通道后,对以下资料的填写家长或学生要特别注意:填写“家庭实际居住地址”时务必用“社区+街道+小区+栋号+门牌号”或“社区+街道+道路名称+门牌号”格式填写。做到详细、准确、真实,以便尽可能相对就近入学。填写“房屋证件号码”时必须准确填写房屋产权证号如为不动产权证书,例:“湘(2017)桃江县不动产权第0004231号”;如为房屋所有权证,例:“桃房权证桃花江镇字第00029959号”(不是证书编号)。
1.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实行网上报名。7月15日0时—7月25日24时,家长或学生本人用微信扫上方二维码(或长按识别二维码)进入桃江县新生入学报名平台,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操作流程见《桃江县中小学入学报名平台操作须知》。各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指导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或监护人按时申请学位,按要求准确提供就读信息。
2. 对佐证材料不全,需办理县城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的群众,县政务中心设立专区进行集中办理,并对个别网上报名操作有困难的群众提供免费指导、帮办服务。群众可携带申请就读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直接到县政务中心二楼大厅“一件事一次办”专区:综合窗口(门厅左转)办理。集中办理时间:7月12日—7月25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楼综合窗口:
(1)第四类人员需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有三种办理方式:a、支付宝(支付宝用户须与产权人一致)搜索“湖南不动产”→点“不动产证明”或“电子证照”→查看电子证照→截屏。(此种方式无需到政务中心)b、在二楼自助服务区自助开具。c、到窗口直接办理。
(2)第四类人员中居住公租房须出具的“住房租赁证”(需后台查阅租赁合同及公租房租金上交情况)。
(3)其他遗失需补办的材料。
二楼人社窗口:
(1)第二类人员需提供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2)第五类人员需提供的“一年以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二)审核信息。相关职能部门对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的由桃花江中心学校电话或信息告知家长。
(三)派位。根据学生家庭住址、填报意愿,对第一、二、三类人员优先派入就读学校。再统计各学校剩余学位,依次对第四类,第五、六类人员实行派位。学位不足时,安排到关外相对就近学校就读。
七、转学管理
1. 学生回迁就读符合前面一、二、三、四类条件及桃花江工业园区企业法人或高管随迁子女转学的,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 严格实行转学审批程序。
八、招生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
6月20日—7月10日。招生方案在桃江县公众信息网上发布。桃花江镇中心学校发放招生宣传资料。
7月1日一10日,桃花江镇中心学校组织相关学校进行政策解读、报名培训。
(二)网上报名(申请学位阶段)
7月15日—25日。各学校组织指导家长用微信扫下方二维码(或长按识别二维码)进入桃江县新生入学报名平台,提交相关资料。
(三)信息初审阶段(8月1日—6日)。初步审核报名信息及资料。
(四)审核阶段(8月7日—12日)。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报名信息及资料。
(五)派位阶段(8月15日—23日)。按程序进行派位,结果通知家长。
(六)调剂阶段(8月26日—8月30日)。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数招生,视具体情况适当调剂。
(七)报到注册(8月31日—9月1日)。学生凭户口本和录取信息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
(八)除一、七年级外,符合前面第一、二、三、四类条件的其他年级插班学生于8月27日—28日,在桃花江镇中心学校进行现场登记审核。
九、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不得擅自更改招生区域,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得采取考试或通过民办教育机构考试等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不得以学生期末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依据。
(二)严格控制班额。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
(三)严格招生秩序。严禁弄虚作假。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要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房屋产权等证明。擅自修改或伪造的,一经发现,予以清退,一律回原籍就读。县公安、人社、市监、住房保障、自然资源、住建、林业、桃江经开区等单位严把证明关,杜绝虚假证明。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按照《益阳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条禁令》(益教联〔2017〕1号)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