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DR-2021-00001
桃政发〔2021〕1号
桃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健康桃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桃各有关单位:
《健康桃江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2021年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桃江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日
健康桃江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动健康桃江行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湖南行动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23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益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发〔2020〕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健康桃江建设取得良好进展,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进一步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职业病、严重精神障碍等疾病得到有效防控,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到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显著下降,人均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基本实现健康公平。
二、重大行动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进一步完善健康教育机构建设,加强专业人员的能力建设培训。建立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医务人员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健康科普知识,并在诊疗过程中主动提供健康指导。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在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领域的融合创新发展,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工作。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教育局、县科工局、县人社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市监局、县扶贫办、县医保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科协、县残联、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排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合理膳食行动。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行动,推动湘菜传统烹调方式营养化改造,开展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示范推广,减少高温油煎炸类食物。继续推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倡中小学校不用棕榈油超过20%的调和油。实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达标工程,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全面开展农贸市场蔬菜农畜药残留抽查监测。实施集体供餐单位营养操作规范,在全县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创建活动。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全民健身行动。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好体育公园、社区健身中心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进建设城市慢跑步行道和绿道。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将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项目。制定实施老年人、孕妇、慢性病患者、残疾人、肥胖患者等特殊人群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达到90.86%以上和92.17%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以上和40%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分别达到1.75平方米以上和2.3 平方米以上;建成县城慢跑步行道绿道;每千人平均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1.9名和2.3名;农村行政村体育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县文旅广体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卫健局、县林业局、县市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控烟行动。进一步加强对控烟工作的领导,建立控烟领导机制。加大无烟文化宣传和控烟宣传教育力度,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领导干部要发挥控烟引领作用,把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关注青少年吸烟问题,为青少年营造远离烟草的环境。强化戒烟服务,各医疗机构应当推行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并为吸烟病人提供戒烟指导,县人民医院开设戒烟门诊,提供低廉的药物治疗,使与烟草使用和二手烟暴露相关的疾病、残疾和死亡大幅降低。充分发挥居(村)委会的作用,协助控烟政策在辖区内得到落实。到2022年,逐步在全县范围内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15岁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控制在25%以内;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市监局、县烟草专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加强对心理健康知识的网络媒体宣传工作。依托城乡社区综治中心等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及设施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或社会工作室(站),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政法、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公安、民政、司法、残联等单位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各职能部门要运用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动态分析,全县所有乡镇(街道)要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明显减缓。(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及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活动,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自觉维护环境卫生,抵制环境污染行为。完善饮用水水质监测,保障饮用水安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益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力度,全面加强农村垃圾、污水、卫生厕所和村容村貌治理。健全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网络,预防控制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到2030年,建成一批健康村镇建设示范村镇,形成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家庭建设广泛开展的良好局面。(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市监局、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七)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为孕产妇提供覆盖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大力普及妇幼健康科学知识,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模式。继续落实《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和《益阳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实施方案》,加强产前筛查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建立新生儿及儿童致残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落实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落实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5项制度。继续推进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两癌”检查项目,继续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尽快实现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在现有基础上持续改善,产前筛查率分别达到80%和85%,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分别达到98%和99%,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率达到90%以上。(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市监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八)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扎实开展健康学校建设,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加强体育锻炼,保证学生每天在校参加体育锻炼一小时以上,每周参与体育活动达到中等强度3次以上。将体育及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考核体系,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依法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落实晨午检、病因追踪与登记、消毒、通风、休复学等传染病防控措施。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全县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实施网络游戏总量调控,定期开展“网吧”联合执法行动,坚决取缔对容留未成年人屡教不改的“网吧”。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卫健局、县市监局、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九)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强化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完善无责任主体尘肺病农民工的医疗救助机制。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强化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明确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健全职业健康监管体系,落实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措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和持续下降。(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工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应急局、县市监局、县医保局、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动老年医学研究,促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加快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积极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等内容的教育活动。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病床位数量,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制定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鼓励引导老年人为社会做更多贡献。深入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逐步建立完善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体系,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指导推进适龄老年人参保,老年人购买意外险的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基层老年协会建会率达到93%以上。到2030年,全县打造1家以上医养结合示范机构,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家医养结合机构;深入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到2022年和2030年,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50%以上和80%以上;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县卫健局、县委老干部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十一)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建立心脑血管疾病知识普及教育的公众平台,建立普及心肺复苏等应急救护知识。鼓励、支持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和急救中心等医疗机构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能力建设,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推广“县治、乡管、村访”的急慢分治模式,加强心脑血管疾病缓解期的居家管理。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98/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红十字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十二)癌症防治行动。提高全社会“早防、早诊、早治”意识,减少或消除导致癌症高发的相关因素。推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工作全覆盖。建立高危人群筛查制度,对发病率高、筛查手段和技术方案比较成熟的胃癌、食管癌、结直肠癌、肺癌、宫颈癌、乳腺癌等重点癌症,制定筛查与早诊早治指南。根据我县癌症流行状况,创造条件普遍开展癌症机会性筛查。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和有效衔接,形成保障合力,切实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市监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十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加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诊疗协作网络及信息报告系统的使用,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将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缓解期患者居家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逐步完善城乡居民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医疗保障政策。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8.7/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十四)糖尿病防治行动。开展糖尿病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全面开展35岁以上人群首诊检测空腹血糖值制度。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Ⅱ型糖尿病患者提供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对Ⅱ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十五)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严格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按照《疫苗管理法》规定,规范疫苗购进、储存、运输、接种等工作。到2022年和2030年,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落实血站血液艾滋病病毒、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核酸检测全覆盖,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措施全覆盖。强化燃煤型氟中毒等地方病防治,2020年通过氟中毒消除评审。(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市监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桃江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进委员会”,人员名单见附件2),负责本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统筹政府、社会、个人参与健康桃江行动,协调全局性工作,指导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考核方案,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组织开展行动监测评估和考核评价。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将落实本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针对本地区威胁居民健康的主要健康问题,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二)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宣传健康桃江行动的重大意义,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典型人物及事例的宣传报道,利用地方花鼓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激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的热情和动力,构建“人人关注健康,人人参与行动”的格局。
(三)调动各方参与。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桃江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各单位特别是各学校、各社区(村)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鼓励并引导社会及个人资本进入医疗卫生、康复保健、养老服务等健康产业。
(四)健全支撑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推进县域医疗中心建设,突出县城医疗中心主体地位,着力建设区域医疗次中心(灰山港、马武地区、三堂街、大栗港)。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资金管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已立项纳入“十四五”规划项目建设的益阳市“四合一”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做好全省第一批“互联网+医疗健康”试点示范市建设工作。推动益阳运动健康APP上线运行。
(五)加强监测考核。考核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定期组织对15项行动的主要指标和目标任务完成进度进行监测,撰写评估报告,做好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指导各项行动按计划实施。建立健康桃江行动考核评价机制,根据考核指标框架(见附件),按年度进行考核,2020年和2021年进行试考核,通过两年的探索实践,逐步固定考核指标。考核结果按程序纳入对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绩效评估的内容,作为对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坚持科学考核、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
附件:1.健康桃江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2.健康桃江行动推进委员会人员名单
附件1
健康桃江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考核依据 |
序号 |
指 标 |
基期水平 |
2022年目标值 |
《桃江县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实施方案》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6.7 |
77.7 |
2 |
婴儿死亡率(‰) |
3.35 |
持续改善 |
|
3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5.34 |
持续改善 |
|
4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16 |
持续改善 |
|
5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86(2015) |
≥90.86 |
|
6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14.8 |
≥22 |
|
7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33 |
≥37 |
|
8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18.19 |
≤15.9 |
|
9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62 |
2.65 |
|
10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32.25(2017) |
﹤30 |
|
本实施方案和相关规划文件 |
11 |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
—— |
实现 |
12 |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
—— |
实现 |
|
13 |
产前筛查率(%) |
77.37 |
≥80 |
|
14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5.32 |
≥98 |
|
15 |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
100 |
≥90 |
|
16 |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
31.75 |
≥50 |
|
本实施方案和相关规划文件 |
17 |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
—— |
100 |
18 |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
—— |
≥1 |
|
19 |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
—— |
≥70 |
|
20 |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
—— |
≥80 |
|
21 |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
—— |
下降 |
|
22 |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
—— |
≥50 |
|
23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2015年为50 |
≥60 |
|
24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2015年为50 |
≥60 |
|
25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 |
100,70 |
|
26 |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9.06 |
>95 |
注:未写明年份的基期水平值均为2018年全市基数。
附件2
健康桃江行动推进委员会人员名单
主 任:王建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薛大为 县政府办副主任
詹国辉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
彭 建 县文旅广体局党组书记
汪小明 县教育局工委书记、局长
委 员: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医疗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科协、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融媒体中心、县烟草专卖局分管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由县政府办副主任薛大为兼任办公室主任,詹国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今后,委员会成员若有工作异动,则由相应人员自然递补,并由委员会办公室函告其成员单位,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