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融媒体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桃江县融媒体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桃江县融媒体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桃江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 0737—882327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融媒体中心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分解政务公开目标任务,统筹谋划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一是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部署落实,部室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按照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平台的调整,对公开的信息做到分类、分栏目发布,明确发布内容、公开时限和发布格式,及时全面地公开相关信息,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县融媒体中心根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形式。按照精简、高效、文明、廉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要求,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集体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进一步健全议事规则,完善决策程序;对已形成的内部规章制度逐一进行修订完善,以便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
四是搭建平台,拓宽发布渠道。为加强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更加多样、便捷,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我单位政府信息。目前我单位发布政府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形式有:桃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桃江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以及电视、广播电台等媒体。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单位开展各项活动情况,全面保障公众对我单位政务信息的知情权,方便公众利用有效的信息提高自身的生活水平。
(一)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中心根据最新目录规范内容要求和整改重难点建立问题台账,对各公开栏目需公开的内容进行全面补缺补差、充实完善,对所有内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整改。一是对错别字及敏感词语进行一次全方位正向查错及反向查错,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二是组织专人对涉及到个人隐私和涉密公开内容认真进行隐藏化处理,确保信息公开内容不涉密、不泄密、不泄露个人信息,保证公开内容合法合规,全面杜绝了泄露个人隐私和公共涉密情况发生;
(二)监督保障机制
要求各机构各部门安排专人对接,定期报送相关公开信息,确保各类政务信息分类别及时公开。信息平台由专人负责网站后台的正常运行和管理,明确管理人员职责,确保网站安全和正常运行,所有信息均严格按照“三审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审核后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中心锁定目标,努力做好新闻舆论引导、建立综合服务平台、打通社区信息枢纽三大任务,全年新闻发稿1942条,新媒体全平台发稿13207条,省级视听媒体上稿90条,市级视听媒体上稿197条。央级网媒纸媒上稿34条,省级网媒纸媒上稿348条,市级网媒纸媒上稿742条。主动公开上报政府信息,不断扩大信息发布范围,提高信息发布效率。我中心在政府门户网站下设组织机构、工作动态、日常工作动态等栏目,累计主动公开政府本单位工作信息15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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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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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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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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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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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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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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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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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37 |
1508489.3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我中心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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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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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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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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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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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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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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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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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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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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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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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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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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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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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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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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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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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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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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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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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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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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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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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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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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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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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我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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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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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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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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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更新的频率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还需加强,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不足之处。
下一步,我中心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做好补差补缺。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还没有及时公开的政策及信息进行自查,及时完善相应栏目和相关内容;二是形成长效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党建工作、创建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完善公开制度、公开行为,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切实做好我中心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三是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有关从业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四是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服务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暂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