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违法违规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的公告
为落实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益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系统整治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基金使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桃江县医疗保障局向社会公开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违法违规有关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具体如下:
投诉电话:0737-8884321
投诉邮箱:402923862@qq.com
受理单位:桃江县医疗保障局
受理内容:全县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违法违规有关问题
1.“假病情、假用药、假发票、假处方”问题。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虚假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2.挤兑待遇额度问题。通过“虚假夸大政策宣传”“上门送药”“看单点药”等方式,诱导参保人员购药囤药冲顶“消费”门诊相关待遇额度,或为其提供返还现金、实物或其他非法利益。
3.倒卖药品或经销“回流药”违法犯罪问题。组织或参与倒卖药品,以及收购售卖“回流药”违法犯罪问题。
4.串换药品问题。将非药品或医保目录外药品串换为医保目录内药品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5.不合理售药问题。不落实“审方”职责,为超适应症、超量等明显不合理处方和超医保支付政策的处方配售药品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6.为冒名者售药问题。未核验参保患者身份或核验身份流于形式,导致冒名购药并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7.药价虚高问题。超医保服务协议约定价格政策,超高比例加成药价虚高,或“一药二价”,区别对待参保人员购药报销和现金购药人员,药价虚高并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8.医保管理问题。经营过程中,原来达标的定点条件灭失,不符合定点条件。医保内部管理不规范,包括与医保信息系统对接不到位,未按照规定标准真实、全面、准确、实时上传医保结算和“进销存”数据,未开展药品追溯信息采集。未建立智能监管和自查自纠工作机制,不能实现内控自律管理等。
9.其他损害医保基金安全及参保人利益问题。
投诉提示:投诉人应如实反映问题,并对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负责;投诉人应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及联系方式、违规违法定点零售药店名称、具体事项等信息,以便核查及回复。桃江县医疗保障局将依法保护投诉人的相关信息。
桃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