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桃江新闻 > 通知公告
桃江县2024届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选岗考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5 23:24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为做好桃江县2024届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分配工作,确保公正、公平、稳妥、有序,公告如下。

  一、2024届桃江县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整体情况

  桃江县2024年共有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153人,其中高中起点高中教师20人(湖南师范大学5人、湖南工业大学4人、湖南科技大学7人、湖南理工学院4人),高中起点初中教师20人(衡阳师范学院5人、湖南人文科技学院5人、怀化学院5人、邵阳学院5人),初中起点初中教师30人(衡阳师范学院16人,湖南文理学院4人,怀化学院10人),初中起点小学教师83人(湖南城市学院83人)。

  二、分配原则

  根据省教育厅培养计划以及考生签订的协议,确定如下原则:

  (1)民族乡计划公费师范毕业生(1人)分配到鲊埠回族乡工作;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公费师范毕业生分配到非城区高中学校工作;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公费师范毕业生分配到非城区乡镇中心学校所属中小学校工作。

  (2)其他学校毕业生(152人)通过考试,按科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岗进行分配。

  三、分配岗位设置(153个)

  1.乡镇中心学校(133人)

  四、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时量为120分钟。考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理论知识。

  (二)考试时间:2024年8月27日15:00-17:00。

  (三)考试地点:城南小学(原桃花江镇中心学校小学部)。

  五、选岗

  考生根据考试成绩按照学段和科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民族乡计划除外)。考试成绩相同时,入学前中考成绩(高考成绩)高的优先。分配到乡镇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初次任教不得安排到边远学校或教学点,必须安排在镇(乡)区学校,工作满一年后可在镇(乡)区内流动。

  六、工作要求

  (一)分配岗位、考试成绩和选岗通知等相关信息均按程序分阶段在桃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为使选岗分配工作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选岗分配考试的命题、考试等环节均在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

  (三)参加考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积极配合有关工作;对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桃江县教育局

2024年8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