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2日桃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会议通过)
桃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何强辞去桃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桃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其担任的桃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桃江县第十八届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职务相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