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要求,桃江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此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全程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及职数
1、公安机关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不享受人民警察的待遇。
2、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计77名,招聘职位详见《桃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农村和警务工作;
2、男性:年满十八周岁且四十周岁及以下,曾任村警放宽至四十五周岁及以下。女性:年满十八周岁且三十五周岁及以下,曾任村警放宽至四十周岁及以下 。
年满十八周岁指2006年1月12日以前出生;三十五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月12日以后出生;四十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1月12日以后出生;四十五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1月12日以后出生。
3、户籍为职位所在乡镇的常住村(居)民;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勤务辅警应当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和子女、见义勇为人员、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警务辅助人员人选: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纪违法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益阳市范围内公安辅警离职未满3年的;
(7)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考生自愿报名。公开招聘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1、发布信息。招聘信息通过“桃江县人民政府” 网站及“桃江警讯”“湖南广鑫人力”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1月20日。报考人员填写《桃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由申报职位所在乡镇派出所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携带报名登记表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加分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到桃江县公安局一楼大厅报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咨询电话:0737-8821324、13807372561、13607370981(仅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
3、考试。考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测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总分100分。
面试:参加笔试人员均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等,总分100分。
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4、体能测试: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暂行)的通知》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组800米跑。
5、体检:根据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含吸毒检测),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依次递补一次,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指定医院复检。
6、政审: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参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全面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遵纪守法、报考资料真实性再次考察核实。
7、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测、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桃江警讯”、“湖南广鑫人力”微信公众号发布。
8、聘用及待遇: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签订期限一般2年。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两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参照桃江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现行薪酬待遇标准执行,主要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津贴、工龄工资、层级工资等部分构成,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发放警务辅助人员服装、装备。
四、需说明的事项
1、户籍、报考学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2、加分政策
(1) 烈士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和子女、见义勇为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2) 曾任驻村辅警的,笔试成绩加3分;
(3) 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3、本年度本岗位如有空缺,将按本次招聘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桃江警讯”“湖南广鑫人力”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更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内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进行辅导培训。
3、本次招聘政策由桃江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7-8821324。
桃江县公安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