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联系电话:0737—8889771)。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31日。
附件: 胡仕明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pdf
高晓熙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pdf
李星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pdf
肖义华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pdf
肖文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pdf
贺升平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pdf
肖应军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pdf
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