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1第593号)第六十六条“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的规定,现将吊销湘HA0903重型半挂牵引车、湘HB1650三轴货车《道路运输证》的信息在桃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aojiang.gov.cn/)进行公告,望有关车辆所有者、管理者或经营者及时到桃江县人民政府网网站查询,并按相关法律规定日期内接受处理。希望广大运输业户遵纪守法,引以为戒。
特此公告
桃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12日
附件:
道路运输证吊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