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桃江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6日至12月24日,县委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专项巡察组对我单位党委进行了专项巡察。2022年1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严肃开展整改工作。我局以此次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提高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能力的良好机遇,严肃对待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反馈问题,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员,党委委员充分发挥示范作用,迅速行动,严格整改,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抓好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认真梳理反馈问题。专项巡察组反馈发现的主要问题1个,目前已整改到位。对需各部门举一反三、自查整改的问题,经对照和研究,发现问题1个,目前已整改到位。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委对专项巡察反馈的1个问题和自查问题,逐项进行了整改,具体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关于为官不为,监管不力。县应急管理局对烟花爆竹许可证发放审核不严,有两个烟花店距离小于50米,某一烟花店与幼儿园距离小于100米,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
整改情况: 1、已责令曾品英停止经营,将门店内的烟花爆竹退回了批发公司,清除了广告招牌。2、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条件进行了现场核查,核查率达到了100%。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等法规标准,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门店9家一律不予以换发证,严把行政许可关。3、从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后,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对辖区内5家批发企业和300余家烟花爆竹零售门店开展执法检查和换证核查,开展联合执法14次,出动执法人员735人次,发现隐患170余处,取缔无证经营门店和无证摊点64处,没收烟花爆竹390余件,现场处罚3起,罚款金额7000元,立案查处2起,罚款金额4000元。4、开展了烟花爆竹行业市场和安全形势的调研,学习了周边县市的经验做法并结合我县实际,初步出台了全县新的烟花爆竹布点方案,布点方案工作正在推进中。5、局党委委员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督管理股股室负责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提醒其要举一反三做好全县烟花爆竹行业监管工作。
(二)需各部门举一反三、对照检查整改的问题
自查问题一:政治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
通过自查主要存在的问题:我局内部分工方案中设立了政务服务股,明确了分管领导,配齐了股室人员。但我局“三定”方案中并未明确设立政务服务股及股室职责,而是归并办公室统一管理。
整改情况:县委编办《关于部分单位内设机构调整情况的通知》(桃编办发﹝2022﹞21号),明确了我局整合职能,组建了行政审批服务股加挂办公室牌子。
三、下步工作打算
用好专项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转变工作作风,形成长效机制是此次专项巡察工作的关键。我们将以此次专项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带领全局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查缺补漏,补齐短板,长效发力,坚持巩固专项巡察成果,全面提升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水平和工作水平。同时,举一反三,着眼长远,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增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推进桃江应急管理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18118;地址:桃江县芙蓉西路128号;电子邮箱675470731@qq.com。
中共桃江县应急管理局党委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