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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桃江县2022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1 15:26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县财政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桃江县2022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

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2〕36号)要求,为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方案。

一、补贴发放要求

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程序和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实际完善发放办法。各乡镇要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加强村组责任,迅速核实补贴面积,及时上报面积台账,确保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使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采取种粮农户自主申报、村组初审、乡镇复核、县财政局与县农业农村局联合抽查审核等方式,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要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采取“一卡(折)通”直接发放补贴方式,在4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要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补贴到户的补贴发放情况应在本村(社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二、补贴对象、依据和标准

(一)资金总额。省财政厅下达我县的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总额1121万元。

(二)补贴对象。 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2022年实际种植双季稻、再生稻的农民。

(三)补贴依据。补贴依据为双季稻、再生稻播种面积,重点倾斜支持早稻生产。结合我县实际,确定补贴发放的作物类型为双季稻、再生稻。

(四)补贴标准。双季稻(抛秧、机插秧)补贴40元/亩,再生稻(抛秧、机插秧)补贴30元/亩,直播早稻和直播再生稻补贴20元/亩。

三、资金监管和政策宣传

(一)加强资金监管。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力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各乡镇要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确保政策精准实施。

桃江县农业局 桃江县财政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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