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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桃江县核电办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9-14 11:06 信息来源:县核电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根据桃江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3日至2021年1月20日,桃江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桃江县核电办党组进行了巡察。3月2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桃江县核电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未入脑入心的问题。

(1)关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解不深不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12月10日,办党组组织进行11月党组理论学习的补学,主要内容包括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讲话节选;桃江县作风建设负面清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等,并开展讨论,通过自学、领学、中心发言、研讨发言等程序,对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行深入的学习和研讨并长期坚持。

2、关于为民服务意识树立不牢的问题

(2)关于推动解决核电建厂遗留问题进展不快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向县自然资源局发函,申请将核电规划控制区内居民建房纳入规划。②积极与核电专用码头原施工方对接,协助准备相关结算资料,已提请县政府专题研究两次,并通过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目前正在协商解决中。

(3)关于核电科普宣传力度减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按照《湖南桃花江核电厂址保护管理办法》要求开展科普宣传,制作宣传展板,及时宣传辐射防护和核事故应急知识。②扩大科普宣传覆盖面,利用“魅力之光”科普知识竞赛活动和法治宣传日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开展宣传活动。③邀请总部基地企业老板入核电厂区宣传核电安全知识。④邀请在校学生参观核电科技馆,普及核电科普知识。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

(4)关于主体责任未抓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机关绩效考核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并与个人年底绩效考核挂钩,实行奖惩制。②2021年党组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工作会议记录。③对意识形态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强化主体责任。④加强考核力度,建立长效机制。

(5)关于理论武装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制定中心组学习的具体方案,在领学环节采取原文学习、解读等多种形式,明确要求中心发言和研讨发言必须结合实际,有的放矢。②党组研究决定调整中心组学习秘书,明确一名党员为中心组学习秘书。③完成“学习强国”管理员移交,由我办综合部部长为管理员。④激励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开展学习强国的学习,定期通报学习情况。⑤倡导学习强国学习积分靠后的同志进行长期学习。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1、关于日常管理宽松的问题

(6)关于考勤打卡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新添置考勤机一台,对上下班进行考勤。②将考勤结果每月进行公示,对迟到早退现象进行及时通报。③制定机关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个人年底绩效考核奖金挂钩。

(7)关于“老好人”思想抬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机关绩效考核办法,将考勤纳入年终考核(正式问题见问题四)。②党组扩大会议学习《党纪处分条例》《政纪处分条例》等相关党内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干部纪律意识。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涉及迟到早退人员和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主要涉及考勤、工作不仔细等问题。

2、关于“四风”问题有浮现的问题

(8)关于“形式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核电站暂停建设后,根据(益府办阅〔2018〕23号)会议纪要要求,将“全年完成《核电现场旬报》30期”改为开展厂址巡查,完成《厂址巡查通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现我办与核电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厂址巡察,并上报厂址巡察通报。

(9)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发函至医保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规范行文办文程序。②明确综合与联络部部长为党组会议记录员,认真记录党组会议全过程。

3、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10)关于“超标准、超范围列支工会经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0年12月18日向涉及人员收回超范围列支的家属慰问费、工会问题活动经费、工会春游活动经费共计5875元,并上交至县纪委监委违规违纪资金账户。②发函至医保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③根据相关规定对2018年以来财务工作账目进行自查,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④修改完善机关财务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11)关于“超工资范围配缴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0年12月18日向涉及人员收回超标准配缴住房公积金240元,并上交至县纪委监委违规违纪资金账户。②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③根据相关规定对2018年以来财务工作账目进行自查,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④修改完善机关财务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12)关于“单位承担干职工个人应付款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1年6月11日向涉及人员收回单位承担干职工个人应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款6662元,并上交至县纪委监委违规违纪资金账户。②发函至医保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③根据相关规定对2018年以来财务工作账目进行自查,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④修改完善机关财务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13)关于“重复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0年12月18日向涉及人员收回重复报销差旅费200元,并上交至县纪委监委违规违纪资金账户。②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③根据相关规定对2018年以来财务工作账目进行自查,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④修改完善机关财务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4、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4)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工会主席开展提醒谈话,明确责任。②补开2019年工会经费收据。③完善工会账目管理,按照省总工会要求,建立单位工会专用账套。④根据相关规定对2018年以来财务工作账目进行自查,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⑤修改完善机关财务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15)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将值班手机计入固定资产账目。②发函至医保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③根据相关规定对2018年以来财务工作账目进行自查,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④修改完善机关财务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16)关于“原始附件不齐”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修改完善机关财务制度,建立长效机制。②租车费报销凭证中,及时收缴“发票比附件多出的700元租车费”,并上缴县纪委账户。③补开慈善一日捐5000元收据。④根据相关规定对2018年以来财务工作账目进行自查,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

(17)关于“单位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组织财务人员前往沾溪镇、浮邱山乡等单位的往来款38.64万元进行核对清理。②对财务凭证进行整理,核查单位以往各往来款项,举一反三,及时核对清理单位往来款项。③浮邱山乡共计9.64万元,为当时浮邱山乡核电办支付的遗留问题处理3万元,代付税收0.64万元,往来借款6万元,为2010-2012年付工程款或问题处理支出,因人员调整较大,浮邱山核电办又拆除,导致该三笔账目无法清算。④沾溪镇27万元,为2011年当时付气象站征地拆迁款15万元,2010年以前付遗留问题处理多项资金12万元。⑤分别向沾溪镇、浮邱山乡发函,要求核对资金帐目。

5、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严的问题

(18)关于“食堂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进一步加强食堂管理,制定和完善食堂管理相关制度和办法。②与食堂承包人签订食堂就餐协议,按实支付食堂伙食费

(19)关于“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政府采购法相关知识的学习。③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各项规定。

(20)关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落实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人员和财务会审小组人员的财务知识和财经纪律学习,严格执行机关财务会审制度。②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杜绝将对公业务款项打入个人账户。③发函至医保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④根据相关规定对2018年以来财务工作账目进行自查,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⑤修改完善机关财务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21)关于“财务制度修订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和修改《机关管理制度》,对县域范围内用车予以规范。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22)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乏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2020年分管领导述职报告。②进一步加强与驻财政局纪检组的联系与汇报,及时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各项任务。③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年工作计划。

(23)关于 “第一种形态”运用“集中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按规定每季度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和提醒谈话,2021年,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分别找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记录。

(24)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修改完善党组会议制度。②“三重一大”事项邀请驻财政局纪检组参加。

(25)关于“其他班子成员在党组会议上长期不发表意见或极少发表意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坚持末位表态制和民主集中制。②党组会议充分发扬民主,由分管领导提出问题和建议,集体研究决定。

(26)关于“党建方案照搬照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组织学习在组织活动中“照搬照抄”受到相关处分的案例。②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对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认识。③发函至桃花江镇人民政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7-8822308;邮政信箱: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史志档案局二楼;电子邮箱:1452508762@qq.com

 

中共桃江县核电办党组

2021年9月14日

(二审:杨监审: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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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县核电办
一审:县核电办 二审: 三审: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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