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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山镇“四大行动”全方位落实防溺水责任
发布时间:2024-07-22 19:41 信息来源:修山镇 作者:陈耀新 浏览量: 【字体: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履行监护义务的,对被监护人防溺水的事项就不用管了,自会有人来管的。这种说法对吗?”“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这段问答式的对话,是修山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周永青7月19日在其定点联系的花桥港村上门进行防溺水工作调查时,与几名中小学生家长的对话。


修山镇与县妇联联合开展防溺水大宣传行动   陈耀新 摄

  
召开专题会议迅速贯彻落实《湖南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若干规定》   陈耀新 摄


  7月上旬以来,修山镇确保生产发展与防溺水工作“两不误”,在抓好灾后重建等工作的同时,将贯彻落实《湖南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精神作为当前头等大事,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紧急部署,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全员出动,与各村(社区)“两委”成员、片组邻“三长”一道,逐一上门开展防溺水大宣传、大调查、大排查、大巡查“四大行动”。


工作人员发放防溺水宣传资料   陈耀新 摄


  在大宣传、大调查行动中,该镇在利用屋场会、“村村响”、宣传车、横幅标语、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广泛宣传的同时,将《若干规定》中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十条所明确的各方责任,用列表的形式印制2000余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各方责任清单》,由政府各联村联社区干部分别带到12个村(社区),会同各村(社区)“两委”干部,一边上门进行中小学生、学校老师及其家庭情况调查,一边张贴“责任清单”。


工作人员进行巡查时将中小学生劝离危险水域   陈耀新 摄


  在入户调查中,工作人员重点摸清各中小学生(被监护人)个人情况及父母等监护人责任落实情况,记录在册后逐一形成台账;对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履行监护义务的这类情况,工作人员当即帮助相关监护人和被监护人落实好“依法委托监护责任”措施。在各户张贴好《责任清单》后,工作人员当场向各家庭成员详细解读《责任清单》中明确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责任”“学校责任”“重点水域业主或管理人责任”“村(社区)责任”“乡镇政府责任”,着力引导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号入座”。


防溺水“一日三巡”现场   陈耀新 摄


  在大排查、大巡查行动中,该镇对骨干山塘、小(一)小(二)型水库、资江修山段15公里等36处重点水域风险隐患情况进行系统排查之后,明确了值守责任人及责任范围,设置了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及应急救生物品;同时按照责任区划分,各村(社区)由防溺水专干牵头,组织专门巡查队伍对全镇36处重点水域坚持“一日三巡”,每天将巡查情况上报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备案,以确保防溺水工作万无一失。


镇村(社区)干部入户调查现场   陈耀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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