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示警】时隔两年 男子因再次醉驾被警方查获
发布时间:2025-02-18 06:21
信息来源:桃江交警大队
作者:秦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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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桃江一名男子因再次醉驾被警方查获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张某辉(左一)被依法刑拘 秦滔 摄
2025年1月24日15时30分许,张某辉无证酒后驾驶牌号为湘HXD###小型轿车在桃江县桃高线15公里200米处路段被执法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其采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结果为140mg/100ml。民警在对张某辉做进一步调查时发现,其在2023年3月13日因醉驾被查处,后因犯罪情节轻微,桃江县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益阳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其作出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5年2月11日,经益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鉴定,张某辉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7.3mg/100ml。2月14日,张某辉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桃江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