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分配 公租房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双管齐下
发布时间:2024-09-07 21:43
信息来源:县住保服务中心
作者:臧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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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住保中心工作人员赴杨家坳公租房小区为符合公租房实物配租条件的轮候对象抽签选房,再次核验轮候对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无房证明等资料,由工作人员讲述公租房入住要求及相关规章制度后抽签选房,选定房源后办理入住手续,未抽中房源的轮候对象可继续申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符合条件的轮候对象抽签选房 臧谦 摄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真正需要住房的人幸福安居,该中心始终坚持公租房分配“三个原则”,确保公租房分配管理公开透明。一是程序规范原则,严把分配准入关,认真履行保障对象“两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历经社区或乡镇初审、住房保障复审两轮审核,通过官方网站、社区公告栏等平台对审核合格的保障对象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分配过程公开透明。二是优先保障原则,优先考虑符合保障条件的“困难群体”“引进人才”“新就业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结合实际情况,残疾人、60岁以上老年人优先安排低楼层。三是应保尽保原则,住房保障分实物配租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种,实物配租对象在轮候期间经本人申请可领取住房租赁补贴。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中心新分配入住承租户105户、发放两批次住房租赁补贴598122元。“公租房是一项民生工程,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中心将继续以优先保障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需求为导向,努力实现人民群众的‘安居梦’,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