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6月1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征拆事务中心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邓喜平传达了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精神,并对配合巡察提出要求。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薛放军作动员讲话,通报了巡察任务、总体安排。县征拆事务中心党组书记李庆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张毛及巡察组成员,县征拆事务中心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曾庆春和其他在职县管干部及征拆事务中心全体干职工参加会议。
邓喜平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巡视条例及精神,充分认识巡察的意义;履行职责使命、坚决把管党治党的任务落到实处;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共同完成任务。
薛放军明确,要自觉接受政治巡察,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全面推动巡视问责;共同担当政治责任,圆满完成巡察任务。
李庆表示,征拆事务中心党组针对此轮巡察将坚决做到以下三点:讲政治,端正态度,自觉主动接受巡察;严纪律,全力配合,确保巡查工作顺利开展;明时效,狠抓整改,确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悉,县委第三巡察组将进驻县征拆事务中心1个月。巡察期间(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7月19日)设专门受理举报电话:15773714731,受理举报箱设在县征拆事务中心。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6月17日至7月19日,(受理时间:6月17日至6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7月1日至7月1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根据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征拆事务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涉诉涉法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