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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环境行政执法“首违不罚” 为县域营商环境优化树立“标杆”
发布时间:2022-11-29 17:12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 作者:陈耀新 龚震威 浏览量: 【字体:

“如今政府的政策真好,生态环境部门最近这起‘首违不罚’典型案例公布,让广大老百姓真正感受到现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措施很有温度和人情味。”近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发布了一起“首违不罚”典型案例,在全县产生了极大反响。

 

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首违不罚”案审会现场

今年7月中旬,桃江生环分局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县城某废旧物资经营部正在人工拆解废旧摩托车。执法人员依法向该经营部下达了《现场环境监察文书》,经营部负责人态度诚恳,立即停止了违法行为。8月下旬,桃江生环分局召开案审会,认为系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改正及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决定对该经营部不予行政处罚。由相关负责人对该经营部负责人进行约谈和警示教育,对其提出“增强环保意识、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保证合法经营”的具体要求。经营部负责人对县生环分局的这种柔性执法方式欣然接受,并作出了“加强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学习、不再犯违法生产经营等类似错误”的承诺。

 

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帮扶服务现场

自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益阳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实施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共办理免罚轻罚案件10余起,批评教育150多人次,多次采取“耐心释法、透彻讲理、长效监管、帮扶服务”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普及、问题整改等方面的帮扶服务,为县域内营商环境优化树立了“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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