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一家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的车检机构作出处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9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在交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桃江县某家车辆检测机构在进行机动车辆制动检验中,引车员未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稳定3s后实施制动的要求,在电子显示屏显示1秒准备时间内,即对车辆制动踏板进行了“踩踏板”操作。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检测机构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但半个月后执法人员复查发现该检测机构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后仍未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该机构上述行为构成了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方法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的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机构作出处罚。
图为检测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