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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为621名农民工追回工资911万元
发布时间:2022-07-16 11:23 信息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县人社局 作者:李丹 王潇 曹毅 浏览量: 【字体:

7月15日一大早,12位农民工将一面写有“真诚贴心为民工 服务高效办实事”的锦旗送到了桃江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局工作人员手中,感谢该局帮他们追回11.62万元工资。

1月29日,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局接到投诉,称有10余名农民工被岳阳某建筑公司拖欠工资。该局迅速展开调查核实,发现该建筑公司确实存在拖欠农民工资的情况,并于2月10日正式立案。之后,工作人员多次与该公司负责人联系,并责令发放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在限期改正期限内,该公司已支付拖欠工资40000元,但仍拖欠67200元未支付。

为尽快帮农民工追回余下工资,6月22日,该局组织工作人员前往岳阳,经现场调解和政策宣讲,公司负责人终于将所拖欠的工资全额支付到位。

拿到被拖欠的一万余元工资,邓女士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她感激地说:“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局的工作人员尽心尽力帮我们讨要工资,为此还专门跑到岳阳去,今天拿到钱我相当高兴,非常感谢劳动部门。”

无独有偶,7月12日,在农民工投诉后的3天内,该局联合马迹塘镇政府为当地37位农民工追回工资共计91万元,并现场组织如数发放。

今年来,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局全面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细化劳动合同管理、强化执法检查,切实落实“两金三制”制度,共计发出询问通知8个,限期改正指令11个,先后接待投诉举报92起,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911万元,惠及农民工621人。结案移送2件,立案2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桃江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局局长文俊良提示广大劳动者,用工的时候一定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落实“一金三制”:即交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三制是“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通过制度的落实保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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