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市监局、县教育局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产品安全专项检查,强化责任担当,以实际行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联合检查现场
此次行动,检察机关与市监部门、教育部门深入桃花江镇、高桥镇等部分乡镇的多所学校,主要针对学校食堂证照是否齐全、有无使用过期食品、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食品留样义务,学校食堂是否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学校周边商店有无销售过期食品、抽奖玩具、三无产品等问题进行了检查。检查组要求,学校要严格执行进出货查验、餐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及时处理临期食品,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对检查发现的学校周边商店销售抽奖玩具、尖锐玩具、“三高”食品等现象,直接责令整改到位。
检察机关与市监部门、教育部门立足各自职责,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地促进了“检察监督+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筑牢师生健康安全保护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