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哥,你看,你们两块田挨在一起,从法律上讲是相邻关系,周哥要进行春耕生产,也只能通过你的地才能进行,你应当为的他通行提供必要的便利!”近日,在大栗港先锋桥村,大栗港司法所工作人员正在对该村因旋耕机通行导致矛盾的周某和张某进行调解。
原来,张某与周某系同组村民,两人承包地相邻,周某只能从张某的地块进入自己的承包地进行春耕生产。由于担心周某的履带式旋耕机经过会对自己田土造成破坏,张某遂拿钢筋敲打旋耕机阻止其通行,见周某置之不理,张某一怒之下将钢筋插入旋耕机,造成旋耕机受损,引发双方持械对峙,气氛一度紧张。
在调解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讲法讲理、用心用情,通过向双方释明《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处理的原则、相邻关系中的通行权以及物权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同时劝说邻里之间也应团结互助,不要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伤了邻里和气,结下怨恨。最终,在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委会、同组社员不厌其烦地劝说下,双方握手言和,避免了一场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近年来,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将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81次,预防矛盾纠纷69件,调处矛盾纠纷1037件,调解成功率99.8%,有效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