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县市监局对我们个体经营户的关心和包容,我们今后一定更加注意,落实好经营主体责任。”4月8日,在得到免予行政处罚的通知后,桃花江镇某生活超市负责人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并由衷地向执法人员表示感谢。
该超市于今年3月26日被人举报其微信公众号在宣传巴旦木、白菜苔、精装葡萄柚等食品时出现了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经县市监局执法人员上门检查,该超市认识到错误,及时对与药品相混淆的宣传用语进行删除,改正了违法行为。经进一步调查,该超市宣传语发布其间在看人数仅有4人,且其销售的产品属于合格产品。符合“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情形。本着引导为主、执法为辅的工作理念,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规定》规定,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加强管理,提交承诺书,对该公司相关行为予以批评教育并作出“及时整改,不予处罚”处理意见。
据悉,为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市场主体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县市监局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理念,实行审慎包容监管,推行柔性执法。以法律法规为准绳,采用行政辅导、行政建议、行政提示等非强制性方式监督和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自推行柔性执法以来,该局依法对20余家主体作出了“及时整改,不予处罚”处理意见,得到了县域市场经营主体的拥护和支持。
县市监局主要负责人肖建光表示,柔性执法不是一放了之,也不是针对市场监管领域的所有违法行为。对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危害人民健康安全、扰乱民生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该局将始终坚持一刚到底,一律严查不怠,做到:用柔性执法来提升服务,激发出市场活力,用刚性执法来加强规范,维护好市场秩序。刚柔并济,切实营造出良好的营商环境。
图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开展执法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