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县城新龙超市因疫情防控不到位,被县市监局责令停业整顿。
图为被停业整顿的新龙超市
县市监局执法人员在疫情防控检查中发现,县城新龙超市疫情防控流于形式,未对进入顾客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未要求进入顾客扫“场所码”,部分顾客未佩戴口罩。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超市负责人必须限期整改到位。
(二审:莫 斌 监审:刘 鹏)